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高速公路网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陕西境安康至汉中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1082(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建设资金、陕西省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家高速公路网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陕西境安康至汉中公路,全长187.96公里,路线起点位于安康市建民镇以南尤家湾村西侧的安康西立交,主要控制点为安康—汉阴—石泉—西乡—沙河—上元观,经过的主要城镇有:安康、恒口、汉阴、石泉、茶镇、白勉峡、西乡、沙河镇、孙家坪、胥家营、上元观,终点位于上元观西侧的上元观枢纽立交,与京昆高速公路相连,走向大致与国道316相同。本次招标内容为国家高速公路网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陕西境安康至汉中高速公路安康西段、汉中东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标段。工程计划于2009年12月开工,2010年10月完工,工期为1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情况
段落 |
标段 |
桩号 |
路线长度 |
主要工程量 |
安康西段 |
A-T01 |
K151+170~ K182+900 |
31.73km |
标志:264处;热熔标线:44011 m2;防眩板:26767m;柱式轮廓标:84个;附着式轮廓标:1667个;里程牌:31块。 |
A-T02 |
K151+170~ K182+900 |
31.73km |
波形梁钢护栏:108301m;刺铁丝隔离栅:46896m;电焊网隔离栅:10030m; |
A-T03 |
K182+900~K221+795 |
38.895km |
标志:297处;热熔标线:48536 m2;防眩板:20998m;柱式轮廓标:60个;附着式轮廓标:1584个;里程牌:38块。 |
A-T04 |
K182+900~ K221+795 |
38.895km |
波形梁钢护栏:78302m;刺铁丝隔离栅:24456m,电焊网隔离栅:6205m; |
汉中东段 |
H-T01 |
K221+666.155~K257+940 |
36.27km |
波形梁钢护栏:105291m;隔离栅:52776m;防眩板:12810块。 |
H-T02 |
K257+940~K289+210.06 |
31.27km |
波形梁钢护栏:94851m;隔离栅:45458m;防眩板:11034块。 |
H-T03 |
K289+210.06~K318+500 |
29.29km |
波形梁钢护栏: 94245m;隔离栅:42502m;防眩板:10316块。 |
H-T04 |
K221+666.155~K270+160 |
48.41km |
标志:453个;标线:84594平方米;轮廓标:14809块;百米桩:938个;隔离墩:1479米;突起路标:12881个。 |
H-T05 |
K270+160~K318+500 |
48.42km |
标志:429个;标线:67720平方米;百米桩:967个;隔离墩:902米;突起路标:13927个;护柱9071个。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部审批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企业资质,2005年(含)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3个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标段,且2005年(含)以来独立完成过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合同金额累计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同时,申请A-T01、A-T03、H-T04、H-T05标段的申请人2005年(含)以来完成高速公路标志标线工程的路线长度累计不少于50km(双幅);申请A-T02、A-T04、H-T01、H-T02、H-T03标段的申请人2005年(含)以来完成高速公路护栏工程的路线长度不少于50km(双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可分别在安康西段、汉中东段各申请1个标段,并可分别在安康西段、汉中东段各通过1个标段的资格预审,可分别中一个标。同时申请安康西段、汉中东段的申请人,所报人员、设备不得重复。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0月23日15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12时30分至15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西安市凯瑞酒店(西安市友谊西路352号)。
6.2申请人每申请1个标段,需在递交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提交50万元的资格预审保证金。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友谊东路428号
邮 编:710054
联系电话:(029)87832141
传 真:(029)87832142
联 系 人:李先生、刘先生
二〇〇九年十月
注: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