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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森厅长在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现场会上的讲话

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9-30 18:44:11 点击量:15359

深化改革  创新体制   落实责任
全力塑造陕西公路行业新形象

——在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现场会上的讲话
省交通厅厅长     曹    森
(2007年5月27日)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这次省政府在澄城县召开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现场会,是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闭幕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精神,统一认识,明确任务,交流经验,抓好落实,全面推进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

今天上午,与会代表现场考察了澄城县的农村公路,实地察看了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的成果,亲身感受了农村公路服务“三农”的实际成效。刚才,渭南市、澄城县、勉县、靖边县分别介绍了当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情况和经验,讲得都很好。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准确理解和把握了省政府《实施意见》的精神,抓住了改革的实质和重点,行动迅速,推动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明显。这些做法和经验,值得大家认真学习,借鉴推广。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基础条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求:“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基础工程来抓”。因此,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是当前各级政府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十一五”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省农村公路不断加快建设的新形势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成为一个长期存在而愈显突出的薄弱环节,养护需求与养护能力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原有的管理养护责任、养护资金渠道、养护组织形式、养护运行机制、管理养护模式等,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农村公路发展的要求,需要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路加以解决。可以说,改革和完善现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解决农村公路加快建设与管理养护滞后之间的矛盾,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行条件和服务水平,既非常必要也极为迫切,对于实现农村公路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养护,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促进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

农村公路是服务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中央1号文件提出逐步把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就是对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出的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是这一职责最主要的承担者、组织者和落实者。以往,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既无规划,也少投入,缺章少规,管理粗放,长效机制更无从谈起,尽管各地都设立了地道处、地道站,但也只是县道和少部分乡道纳入了列养,大多数乡道和村道处于无人管养状态,农民群众出行难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这在很大程度上缘于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不强,对自己所应承担的职责不明晰,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重视不够,履行职责不到位而造成的。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正是国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党和国家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工作、解决现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存在的二元结构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提供良好公路产品,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是交通部门进一步做好“三个服务”的重要载体

今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响亮提出了“三个服务”的新理念, 交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性产业,其服务属性主要表现在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动作用,对公众安全便捷出行的支撑作用。农村公路交通条件的改善,不仅可以为农民脱贫增收带来机会,还可以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大力发展农村公路,修好路、管好路、养好路,提高农村公路的有效供给能力,提高农村公路通行服务水平,满足农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是交通部门新时期落实“三个服务”的一项重大任务。从农村公路量大面广、保通保畅任务重的实际出发,就是要解决好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问题,特别要解决好长期薄弱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交通部门必须立足“三个服务”的新定位,在理念、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大胆创新和实践,彻底改革现行体制的种种弊端,建立一套以服务为核心价值目标、适应农村公路特点的管理养护新体制。

第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是农村公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加快建设是基础,管理养护是保障。当前,我省以通村公路为重点的农村公路建设步入了快车道。去年完成通村公路铺面工程14000 公里,今年还将建成24000公里。整个“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计划完成投资200亿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9万多公里。要实施好这一惠及千万农民兄弟的宏大工程,建设任务重,管养任务更艰巨。现在我们把路修好了,农民群众一片赞誉,但如果管理养护跟不上,过一两年路就烂了坏了,老百姓是要戳我们交通行业脊梁骨的,我们建设的成果就毁于一旦,“民心工程”就成了“伤心工程”。因此,在强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要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管理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坚持建养并重、管养并举的方针,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的突破口,彻底解决农村公路失养失管的问题,让农民群众走得舒心、走得满意,这是促进农村公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第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是解决现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弱化的迫切需要。

从总体上讲,目前我省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责任主体不明确,部分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乡政府和村委会都有责任管理养护公路,但无论是其机构、人员、资金、技术,都无法承担这一任务。农村税费改革后,如果还是按照目前的体制模式,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状况只能朝着更加恶化方向发展。二是养护资金投入少,专业化养护水平低。大量乡道、村道缺乏稳定的资金渠道,特别是通村公路大规模建成后,管理养护形势更为严峻。农村公路养护设备配置低、数量少,技术力量薄弱,原有的群众性养护模式已经严重不适应。三是事企合一、效率低下。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承担着管理和生产双重职能,这种混合体制导致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竞争不强、效率不高,使有限的养护经费大量被人头费挤占。四是农村公路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考核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低。要尽快地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在落实责任、健全机构、保障资金、完善制度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全新思路和改革方案,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一定要适应新形势,深刻认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深刻领会省政府《实施意见》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全面动员,精心部署,强力推进,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象抓农村公路建设一样抓好抓实,努力开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新局面。

二、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为了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省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省交通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省交通厅制定了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确定了改革目标、重点任务、配套措施和时间安排,为改革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重要指导。

这次改革的目标,就是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农村公路“四主体”管理养护新体制:即责任以县级政府为主体,投入以公共财政为主体,养护以市场机制为主体,落实和监管以交通部门为主体。同时要结合改革,全面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制度建设,完善养护质量标准、操作规程、检查评定标准等,做到责任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资金落实,制度落实,逐步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见效,有路必管、管必到位,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这次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落实责任,整合机构,保障投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

(一)落实责任,建立以县为主的责任体制。这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前提。省政府《实施意见》提出完善统一领导、以县为主、分级负责、各方支持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同时明确了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责任。一是省、市人民政府负责制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章、政策或有关规定,组织筹集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分别是农村公路的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二是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规政策,编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养护计划,筹集和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养护工作,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县交通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承担养护的具体工作。三是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应配合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做好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环境保障、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必要的养护资金筹措和劳动力投入等。各市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管理措施,并在政策、资金、体制、技术等方面,为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和落实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创造条件,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缺位的突出问题。

(二)整合机构,建立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各市要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整合现有公路养护的技术、人员、设备等资源,按照统一、精干、高效的原则,改革现有公路管理机构,尽快将市交通局下设的地方公路管理处与市公路管理局合并,由市公路管理局统一承担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任务。县交通局不得在农村公路管理站外单独设立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已经设立的,要结合这次改革,进行调整、归并和分流。坚决杜绝重复设置机构,不得利用改革之机膨胀人员。从全省情况看,铜川市已将市公路管理局和市公路管理处机构、人员、业务进行合并,实现了全市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由一个行政主体统一领导,一个专业机构统一管理,构建了市交通局—市公路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公路管理站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纵向工作关系。澄城县建立了一站一所的管理养护体系,县上设立农村公路管理站,具体承担全县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乡镇增设农村公路管理所,由主管交通的副乡长和一名交通专干组成;各行政村设立了由村委会负责人兼任的农村公路养护监督员。其他的市、县也要抓紧整合管理养护机构,充分发挥乡政府和村委会的积极性,按照精简效能和群专结合的原则,采用聘用、委托、承包等各种方式,合理配备乡政府和村委会中从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人员和设施,把农村公路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渭南市和宝鸡市在全市所有乡(镇)设交通专干,这一做法应在全省推广。

(三)保障投入,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资渠道。这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省政府《实施意见》提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明确了管理养护资金的两个主要渠道:一是公路养路费,包括全部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以及部分汽车养路费;二是省、市、县人民政府的财政资金。这两种资金的使用用途分别是:省级财政资金和汽车养路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县财政资金用于保证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还明确了省市县对县道、乡道、村道的具体补助标准。这些规定,特别是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增加财政资金对农村公路的投入,既体现了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应尽之责,又解决了农村公路长期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农村公路量大面广,养护资金需求巨大。按现有的农村公路里程和投资标准测算,要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全省需要养护资金7.4亿元,其中省上需要安排4.7亿元,市县需要配套2.7亿元。为此,要切实抓好资金的筹集和落实。

按照现行政策,省上对列入国家“千亿元”工程和交通部通达工程计划的通乡油路,每公里补助40万元,对省上安排的通乡油路,每公里补助24万元以上。这一政策,实质上是对原有通乡油路进行改建或大中修,通过工程手段解决了养护问题,解决了各市县的历史欠账问题。此外,我省还启动了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将农村公路提升到国省干线的位置来加强养护,增大投入。今年省级负责筹集的养护工程费已落实省财政5000万元,省汽车养路费2.7亿元,缺口资金1.5亿元将在财政收入和养路费增量中解决。市县也要加大力度,落实本级财政负责筹集的养护费用。省上已经明确,省补养护工程费将根据养护工程进度和市县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按比例直接拨付县交通局。也就是说,市县财政资金不落实,省补费用也不予拨付。

市、县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体的要求,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切实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范围,增加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投入,形成稳定投入和逐步增加的机制,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同时,要抓好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的征收管理,所收资金按规定全部用于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此外,还要运用“一事一议”制度,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沿线村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他们养路护路的积极性,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养护投入。澄城县已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300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150万元,县交通部门征收的拖拉机养路费配套150万元;勉县政府今年已拿出236.6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性养护;渭南市加大“五小机动车”养路费征收力度,县收市管,每年征收费用达2400多万,全部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为各市做出了示范。

在保障投入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日常养护费要实行分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完善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自觉接受本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

(四)健全机制,提高管理养护的质量和效率。加快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合理配置公路养护资源,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符合实际和市场经济要求的公路养护新机制,这是公路管理养护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公路养护创新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

按照《实施意见》确立的管养分离原则和养护市场化的要求,各市、县要逐步剥离交通局及其公路站设立的养护生产单位,将直接从事养护生产的人员和相关资产进行重组,设立养护公司进入市场,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公路养护权。建立起新型的养护生产组织形式,实行按养护工程量、养护定额的合同制管理,努力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质量和效率。澄城县目前已经组建成立养护工程公司,各乡镇设立了养护工区,各行政村落实了养管员,按照标准、定额,通过招标和承包等形式具体承担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实现了事企分离、管养分离。

加快创新养护生产机制。大中修养护工程、小修保养要全部向社会开放,逐步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养护作业单位。对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等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的路段,各地应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可实行干线支线搭配,好路差路捆绑,建设、改造和养护一体化招标养护,也可采取由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养护,并签订养护协议,落实养护责任和质量目标。坚决破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鼓励具备资质条件的公路养护公司跨地区参与公路养护市场竞争。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准入和养护企业资质制度,建立健全养护市场竞争规则,不断规范养护市场秩序。

(五)完善制度,提升规范化管理养护水平。近年来,省、市都出台了一些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但这些规定都侧重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而对管理养护工作,或过于原则不好操作,或没有相应规定,远远无法适应管理工作的需求。各市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养护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不断提高农村公路依法管理养护水平。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农村公路的管理内容、责任主体、事权划分、管理手段、资金渠道、质量要求等,抓紧研究制定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管理、养护责任目标管理、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养护招投标制度、养护市场准入等制度。二是技术性的标准规范。包括养护质量标准、养护定额标准、养护操作规程、检查评定标准和验收标准等。三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数据库。建立省、市、县三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数据库,加快管理养护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服务。四是农村公路应急保障体系。结合各地农村公路实际和不同等级公路的功能作用,建立农村公路发生公路水毁、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重大时间的应急、抢修、救援、疏导等应急措施,做到快速反应,抢救及时,救援有效。目前,澄城县、勉县都已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规范了养护运作模式,严格了考核奖惩,发挥了投资效益。

三、扎实稳妥地组织实施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这次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了保证改革平稳推进,省交通厅制定了《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选定13个县(区)作为试点单位,分三个阶段实施,为下一步全面推进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从4月份改革试点开始,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高度重视,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方案,组织试点,积极探索,为推进改革作了大量的基础性和创造性工作。总体看,各地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我们今天在现场看到,以澄城县为代表的试点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机构设置比较健全,资金来源有了保障,并建立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制度办法,基本实现了养管分离,事企分离和市场化运作,初步实现了有路必养。通过他们的实践,把省政府《实施意见》的精神要求转变成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形象实体;通过他们的实践,逐步摸索出了一套适合我省农村公路实际和特点的管理养护模式;通过他们的实践,为全省其他市县抓紧推进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树立了信心,积累了经验,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但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改革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市县养护资金落实不到位,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改革滞后,个别县试点改革动力不足、进展缓慢等,这些问题还需要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来解决。当前,改革工作已进入了关键时期,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取得成功。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要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三个服务”的高度出发,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成立改革领导机构,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保障机制,抓重点、抓难点、抓疑点,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各级交通部门作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抓好改革的具体实施工作。省厅有关部门、省公路局要积极支持各地搞好改革工作,加强对各地改革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这次改革涉及机构调整、人员编制、财政资金落实等,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加强同政府和发改委、财政等部门的汇报、联系和沟通,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争取各方支持,为顺利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扎实地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周密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平稳进行。一是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深入实际,加强调研,对改革中涉及的资金筹措和管理、职责划分、机构调整等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丰富和完善改革方案及配套措施。于8月底以前完成各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在7月底之前完成对市级公路管理机构的合并,定编定岗定员,理顺关系,明确职能,规范运作,建立新型市级公路管理机构。三是要对管理养护实行全面承包制和招投标制度的工作进展,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管理。各试点县公路管理机构要在7月底前挂牌,落实养护生产单位并签订养护合同。

(三)典型示范,以点带面。试点工作肩负着为全省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体制摸索道路和积累经验的重任。省上要继续抓好13个县(区)的改革试点工作,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大胆探索,认真研究解决,引导改革不断深入发展,真正发挥这些试点县(区)作为全省改革典型的示范作用。各市县在推进改革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加强分类指导,加强跟踪调研,因地制宜,因路制宜,不求同一模式,不刮同一阵风。在省上总体要求引导下,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际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改革措施。要注意总结改革中的好做法,树立改革中的先进典型,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全面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

(四)搞好宣传,保持稳定。为了使各方面充分认识、理解和支持改革工作,要加强对这次体制改革的宣传教育。从现在起到6月底,各级交通部门要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办《方案》、省政府《实施意见》、两厅一委《通知》、省交通厅《指导意见》和各试点县的成功经验,并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使改革意见、目标和步骤深入人心。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做好管养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大家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并自觉支持这次改革工作,鼓励分流的公路养护职工自谋出路、自主创业,同时要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处理好他们的再就业、身份转换和社会保障问题。同时,要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管理,以这次改革促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为实现农村公路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公路工作的几个问题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第二年,农村公路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中央1号文件又提出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任务。我们要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新部署、新要求,紧紧抓住国家重点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的历史机遇,大干快上,抓好落实,推动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针对当前的农村公路工作,我再强调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强农村公路治超工作

农村公路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相比,设计和建设标准低,承载能力差,经不起大吨位车辆尤其是超限超载车辆的碾压。我省启动强化治超工作以来,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农村公路严重,一边是我们举债投入巨资搞建设,一边却是路面早期破损严重,超限超载成为一个久治不愈的“顽疾”。面对治超的严峻形势,最近厅党组提出,要全面掀起治超攻坚战的高潮,坚决保卫公路建设和养护成果。当前的交通工作要以治超工作为中心,按照“严管高速、控制干线、稳定农村”的指导思想,卸罚并举,严管重罚,使治超形势根本好转。按照职责分工,农村公路治超的责任主体是当地政府,省公路局进行行业监管。各级地方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群专结合、以堵为主”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群策群力群防,建立联动机制,利用有效手段,坚决杜绝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农村公路。建立治超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或阻止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农村公路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给超限超载车辆带路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罚。省厅对治超工作不力、农村公路受损严重的市县,将在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上予以调减。

(二)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今年起,我省要在每年完成通村水泥路(油路)12000公里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加大乡乡通油路和村村通公路建设力度,集中一些财力重点解决654个乡镇不通油路和1440个行政村不通公路的问题,确保到“十一五”末全省100%的乡镇通油路、100%的村通公路、80%的行政村通油路或水泥路。4月份,省交通厅与榆林、汉中、安康、商洛市政府签订了“十一五”农村公路共建协议,就是为了省市共同采取有力措施,抢抓机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加快建设,实现我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目标。希望这四个市特别是任务很重的榆林市,能够采取得力措施,统筹安排,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尤其是加大通达工程的建设力度,确保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

确保农村公路质量,是保证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减少后期维修养护成本的关键环节,是能否给农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体现,是做负责任行业和负责任部门的根本要求。质量问题不仅关系公路本身,也直接影响党群、政群关系。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问题,按照又好又快、好中求快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政府监督,群专结合”的质量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动员群众参与监督工作。建立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制度和工程质量责任档案,严格落实质量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工程质量要与项目资金补助挂钩、与政府绩效挂钩、与企业信用挂钩。出了重大质量事故,要依法追究责任。要大力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科技创新提高农村公路的内在质量。通村公路一定要多修水泥路,即使是陕北地区也要提高修水泥路的比例,确保工程质量。

(四)坚决避免增加农民负担

我们坚持“群众打底子、政府铺面子”、“先干后补”、“据实补助、干多少补多少”等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群众修路的积极性,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利用这一政策过程中,必须处理好加快建设与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关系,这个红线要坚决控制好。严格“项目确定自下而上、资金补助由上而下”的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修农民愿意修的路,修农民能够受益的路。尊重农民意愿的核心是实行民主决策,要实现由“群众服从干部”向“干部引导群众”的思路转变,由“为民做主”向“让民做主”的工作方式转变,决不增加农民不合理的负担,决不能形成新的修路债务,决不能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真正发挥农村公路支农、扶农、惠农作用,做到建成一条公路,服务一地群众,带动一方经济。

(五)发展农村公路客运网络

按照建管养运并重、“路站运一体化”的要求,大力发展农村客运网络建设。农村运输场站、停靠点和招呼站应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客运班线应与农村公路同步开通,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的效益。要加快调整、改造和延伸现有农村客运线路,增加班次密度,做好农村客运网络和城市公交网络的合理衔接,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国家对农村客运的有关支持政策,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重点解决好目前农村公路客运普遍存在的客运车辆陈旧、经营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等方面的问题,保证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同时,还要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客车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同志们,建设和管理好农村公路,是为农民兄弟办的一件大实事和大好事,是广大农民群众期盼已久的“民心工程”,也是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肩负的神圣使命。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大家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认识更加统一,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以开拓创新、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见效、有路必管、管必到位,推动农村公路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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