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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厅总工程师魏培斌在全省交通系统进一步强化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治超办 发布时间:2010-09-30 18:44:11 点击量:15363

同志们:

    10月23日,省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治超工作的通告,对全省治超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10月24日,省政府召开了有省、市、县三级政府主管领导参加的全省强化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治超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洪峰同志在会议上作了重要的讲话,全面地阐述了强化治超的总体要求、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我们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治超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治超工作的通告要求,动员全系统积极行动起来,举全行业之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有效地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反弹,打一场强化治超的攻坚战和巩固公路建设、养护成果的保卫战。待会曹森厅长还要做重要讲话,我先就全系统强化治超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领会精神,坚定信心,打好强化治超攻坚战

省政府决定进一步强化治超,那么,这次强化体现在哪些方面?我理解有以下八个方面:一是治理认识上的强化。治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治超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的发展;治超能够保畅通,治超能够保平安,治超能够促和谐,治超能够正路风。二是治理面上的强化。过去,我们只在国省干线和部分农村公路上设站治超,这次我们在全省所有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全面治超。三是治理手段上的强化。过去,我们采取卸载、收补偿费、处罚治超,这次我们采取计重收费经济调节手段和不予罚款、只实施“堵、疏、卸、拆”等行政强制手段综合治超。四是治理目标上的强化。这次强化治超的目标任务是集中用一年多的时间分三步推进,第一步从现在起到年底,进行突击性集中整治,全面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反弹,确保将超限超载率打压到8%以下;第 二步从明年1月至6月,在遏制反弹基础上不断扩大战果,巩固以路面治超为重点的综合治理工作,初步形成治超的稳定局面,力争将超限超载率降到4%左右;第三步到明年底,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使治超工作向长期化、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将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4%以内。五是治理重点上的强化。这次强化治超,把重点地区的重点路段、重点路段的重点品种作为治理重点,组织阶段性突击治理。集中力量,以陕北、渭北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为重点,以煤炭、原油运输车辆为重点,严厉打击提前分载转运过关、假借绿色通道瞒混过关、假冒军警车辆蒙混过关、聚众堵车强行闯关等行为。六是领导责任上的强化。这次明确,治超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要求市、县政府要把治超作为政府抓经济工作、抓交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强化监督,确保机构不变、经费不减、力度更大。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综合整治措施,加大治超治本工作力度。七是奖罚挂钩上的强化。从明年开始,省政府把治超工作纳入对市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问责制,并要求市、县政府也要考核问责。对治超成绩突出的前三名,在全省通报表彰,给予嘉奖,并在公路建设投资、养护资金、汽车站点等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对工作不力、治超效果不好的,由省政府通报批评,并核减公路建设投资、养护资金和项目安排。八是宣传舆论上的强化。由各级宣传部门牵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强化治超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八个方面的强化,充分体现了省政府治超的决心,我们一定要全面领会省政府强化治超精神,坚定信心,努力打好强化治超的攻坚战和巩固公路建设、养护成果的保卫战。

    二、加大力度,综合治理,勇挑强化治超工作重担

交通部门作为治超的主力军,要认真履行职责,勇挑工作重担,带头攻坚克难;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努力推动强化治超从速、从快、从严、从重进行。

    第一,全面启动高速公路治超。高速公路治超是我省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当前强化治超的重中之重。各市、县交通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辖区内高速公路的治超工作,要积极向市、县政府汇报,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安排好辖区的治超工作。要争取市长、县长到高速公路重点路段检查指导治超,认真协调解决高速公路治超检测站应配备的治安、交通、武装警察以及运政执法人员,落实应急保障队伍,及时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和治超秩序。

    省高速集团、交通集团要按照全省高速公路治超方案,切实负起责任,成立专门机构,主要领导挂帅,班子成员分片包线,靠前指挥,制定详细工作实施方案,在高速公路入口安装设备,严格检测,采取“堵、疏、卸、拆”等强制措施,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要抓紧路政支队组建工作,调集足够的路政执法力量,确保检测站按四班三运转24小时不间断开展工作,确保各类检测站每班路政人员不少于2人;要加强与市、县交通局的联系,依靠地方政府切实落实警力和运政执法人员,确保I、II类检测站每班治安警察、交通警察、武装警察、运政人员各1人;要落实公安、武警、运政等执法人员生活补助,按标准足额及时发放,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要落实检测、堵截、卸载、拆解装备和人力,制定详细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要认真做好各检测站的准备工作,确保Ⅰ、Ⅱ类检测站11月1日全面启动。对于已经勘验上报省政府待批的4个Ⅰ类、30个Ⅱ类检测站要抓紧建设,按照“简易启动”的思路,边启动、边建设。要根据车流量变化情况,合理调整人员配备,合理调整检测站类别,不断完善检测网络。要重视在建高速公路检测站点建设,做到与高速公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

    厅收费中心要加大对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工作的指导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高速公路计重收费顺利进行。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高速公路计重收费以后,社会上包括我们系统的一些同志,错误地把计重收费等同于治超,认为计重收费可以代替治超,不少人甚至觉得只要交钱就可以随意超载。这些观点会影响到高速公路治超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会误导社会对高速公路治超的接受。我们必须明确,治超是法律授权的行政行为,是依法维护公共财产的管理手段;计重收费则是对通行费收费方式的调整和完善,是政府授权的经济行为。计重收费对降低超限超载吨位有积极的作用,尤其对遏制“大吨小标”车辆作用明显。但计重收费不能解决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的损坏问题,要想保护公路,还得通过治超来解决,所以在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的同时,还必须下大力气做好治超工作。

    第二,进一步加大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治超力度。高速公路治超启动以后,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的治超压力就会越来越大。我们一定要认真总结治超以来的经验和教训,按照省政府强化治超工作的新要求,采取强有力地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的治超力度。

市、县交通局是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治超的责任主体。要尽快建立健全治超工作机构,积极争取政府强有力地支持,切实做好辖区的治超工作。一是突出重点,重拳出击。各市交通局要在辖区内选择重点县和重点路段,分析重点超限物品和重点违法现象,确定重点检测站,有针对性地从速从重集中开展治超打击活动。二是各治超检测站要坚决卸载到位。要把卸载作为检测站的主要任务,凡是超限超载的(包括已计重收费的超限超载车辆),只要能够拆卸,不收取补偿费、不予罚款,一律卸载到位;对于不可解体的,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许可后方能放行;对于可以解体但不宜卸载的超限超载车辆(如冰箱、彩电、汽车、百货或贵重物品以及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油汽等化学危险品车辆),要强行劝返,不服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三是保证重点检测站执法力量。按四班三运转模式,每班必须落实公安、交警各1人,路政、运政人员各2人。四是加强源头管理。要在省界入口、干线公路路口、货运场站出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堵截。各市交通局要依托省际检测站,启用临时检测站和治超检测车,尽量将超限超载车辆堵在省外;要在矿区、厂区专用线与干线公路的接口处,利用流动检测设备,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要组织运政人员进驻矿区和货运场站,对货物装载源头进行监管。今年内,要将咸阳市彬县境内煤矿、渭南市韩城龙门钢厂、延安市延安炼油厂、榆林市境内煤矿作为货物源头控制的重点,切实加强源头治超力度。五是农村公路继续实行“以堵为主”。要在农村公路上设置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通行的设施,发动公路沿线群众围堵超限超载车辆,保护农村公路不受损害。六是尽快启动所有非封闭式收费公路计重收费工作。按照312国道西安至界牌段先行经验,尽快实施所有收费公路计重收费,做到计重收费与强化治超互动互补,互相促进,充分发挥经济调节的整体效应。七是省公路局、各市交通局的领导要包市、包县、包站,加强一线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治超取得实质性进展。八是积极协调各级公安部门,坚持联合执法,以商洛丹凤、渭南上峪口和咸阳永寿为重点,加强巡查,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应急处置,创造良好执法环境,努力实现治超重点突破。

    第三,集中开展重点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我省治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要积极主动联系和配合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品种,联合执法,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一是按照《陕西省清理整顿公路沿线煤炭转运站点和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分合载行为实施方案》,从今年11月1日至2007年1月31日,利用三个月时间,配合煤炭、工商部门,以312国道咸阳段、108国道韩城段、212省道千阳段为重点,大力开展清理整顿公路沿线煤炭转运点,打击非法短途驳载运输行为。对在检测站前后进行分合载的运煤车辆,联合执法人员要及时制止和处理;要组织人员利用流动检测设备随时对沿线煤炭转运站进行检查,对由转运站装载的超限超载车辆加大卸载、处罚力度。治超检测站要对所有的运煤车辆进行检测管理,消除司乘人员的投机心理;要卸载到位,坚决杜绝“以收代卸”、“以罚代卸”的假治超;对拒不接受卸载处理的车辆,由联合执法人员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严处。二是按照《陕西省治理非法改装运输车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从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利用三个月时间,配合公安和工商部门,大力清理整顿在用的非法改装车辆,对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栏板、加钢板、加轴等非法改装车辆,由路政部门强行拆解,运管部门吊销营运证,征稽部门追缴逃漏的规费。三是按照《陕西省打击假冒军警车辆从事超限超载运输活动专项整治方案》,从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利用8个月时间,配合省军区、武警总队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假冒军警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对于拒不接受检测管理的,检测站要对车辆的有关信息在第一时间通报当地军警部门。不管何种车辆,都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合法装载,超限超载的,一律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切实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要按照《陕西省运管部门强化治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一是要加强运输装载源头管理。各地运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货物运输集散地、货运站场的监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不出站。对货主、站场故意放纵车辆超限超载的,要依照《道路运输条例》严肃处理。二是要加强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对目前仍然“大吨小标”以及其他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不得发放道路运输证,杜绝非法车辆进入运输市场。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的信誉档案管理,建立治超“黑名单制度”。各检测站要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登记和信息抄报制度。各地运管部门要对多次超限超载的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定期公布黑名单,并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超限超载违法记录次数超过2次的营运驾驶员,取消其从业资格,对有超限超载登记的营运货车超过总数5%的运输企业,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降低该企业的资质等级。

    第五,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宣传工作是整个强化治超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贯穿于始终,保持强大的舆论声势。各市县交通局,厅属各单位要按照《陕西省强化治超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互联网、公路设施等载体,形成全方位立体宣传网络,做到铺天盖地;要通过播放宣传口号、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制作专题片、走访运输企业、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展览等方式,全方位地开展宣传工作;要加大对治超政策和强化治超工作内容、方法、步骤的宣传,加大对治理成果和正面典型事迹的宣传,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危害性、违法性的宣传和教育,并对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例以及违法拒不接受检查、无理取闹、暴力抗法的行为进行曝光,使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车主、货主和广大驾驶人员不想超、不愿超、不敢超,自觉抵制和杜绝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第六,强力推进依法、规范、科学治超。要把治超工作从短期、集中、治标为主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转变,不断推进依法、规范、科学治超。一是要严格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以及治超相关规定,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真正做到依法治超、规范治超;二是要按照长效治超的要求,完善检测站设施,提高治超科技含量,到2007年底,建成18个(其中国道16个,高速公路2个)交通部规划的国家级Ⅰ类规范化的治超示范检测站, 配备网络监控系统,实现对检测站的远程监控;配置高速预检系统,提前识别超限超载车辆,减轻检测站的工作量,减少治超工作对正常行驶车辆的影响。三是从2007年开始,健全治超机构,把治超队伍纳入编制,治超经费纳入预算,治超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强化治超目标实现 

现在,强化治超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强化治超的启动时间已经敲定,各地市、各单位一定要按照省政府和省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周密安排,措施上加大力度,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全面打响强化治超攻坚战和巩固公路建设、养护成果保卫战,确保强化治超三阶段目标如期实现。

    一要健全治超工作责任制。要把治超作为全行业的一件大事,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专门机构,抽调精兵强将,加强治超工作。各市、县交通局要积极向政府汇报,紧紧依靠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商,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扎扎实实抓好本地治超工作。省公路局要加强对全省路面治超的行业管理,加大指导、督促、检查力度,严格路政执法,整顿治超队伍,加强路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超水平。两大集团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高速公路治超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要求施工车辆带头不超载,带头爱惜保护自己的作品。要把施工车辆超载管理情况与项目管理考核挂起钩来,杜绝施工车辆对公路的破坏。各级运管部门要加强运输市场源头管理,加大对运输经营者的监管、处罚力度。要把超限超载运输与从业资格、资质挂起钩来,杜绝不守规矩的驾驶员和企业从事运输工作。各级征稽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依法征收“大吨小标”车辆养路费。各级治超办要加强自身建设,及时研究解决治超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抓好信息报送工作,当好各级领导的参谋助手,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职责。各治超检测站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不罚款,不收补偿费,坚持卸载到位,坚持文明执法,严格依法治超。

    二要提供治超经费人力保障。省厅将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将治超经费列入养路费或通行费年度支出计划。各市、县交通局也要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把治超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治超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治超机构和监测站,一定要精干、高效,所需人员从系统内部择优选调,确保治超工作需要。

    三要严格治超考评奖惩。要把治超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尽快制订《交通系统治超工作考核办法》和《治超检测站工作考核办法》,加强考评,严格问责。要把考核结果与各市、县公路建设投资、养护资金、汽车站点等项目安排挂起钩来;与省厅对各市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挂起钩来;与厅管干部的提拔任用挂起钩来;与每个治超检测站人员的收入挂起钩来,奖优罚劣,严格问责。各地市、各单位也要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本地、本单位治超工作及时总结、考核、表彰,形成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奖惩的良性工作机制,确保打好这场事关行业兴衰的攻坚战和保卫战。

    四要有良好的治超作风。这次强化治超是一场实实在在的硬仗,对我们行业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迎难而进、务求必胜的坚定信心,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气魄和胆识,敢抓敢管,决不退缩。要大力倡导求真务实、调查研究之作风,领导干部深入一线,督促检查,狠抓落实,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厅领导和机关处室带头,分片包干,深入治超一线,靠前指挥,现场督战。要建立治超情况报告制度,各地、有关单位要及时向省厅报告治超重大情况。要实行治超督查通报制度,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治超工作进行督察,及时通报。

    五要提高治超预案处置能力。随着强化治超工作的全面展开、可能会出现不少矛盾和问题。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针对有可能出现的运输紧张、聚众闹事等突发性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灵活的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将事态控制在一定范围,确保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要密切关注交通量变化和治超动态,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应急准备。目前,个别地方依然存在强行闯关等暴力抗法问题,我们千万不可掉以轻心,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治超秩序,保护治超人员安全。

    六要锻炼高素质治超队伍。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关系着治超政策和措施能不能执行好、落实好,关系着治超工作的成败。因此,我们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把治超队伍建设当作大事来抓,带好执法队伍,管好执法人员。要严把进人关,把那些素质好、业务强、作风优的人员选调到治超一线。要加强培训教育,使执法人员真正理解好、执行好、贯彻好各项治超政策和措施。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严肃治超纪律,及时查处和纠正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把个别“害群之马”清除出治超队伍,并从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关心治超一线人员的生活,切实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解除他们后顾之忧。

    同志们,强化治超工作,既是省政府、交通部对我们提出的工作要求,也是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殷切期望,更是我们交通人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我们要在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增强信心,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坚持不懈,迎难而上,努力夺取治超工作和交通发展双胜利,为公众提供畅通、安全、和谐、高效的交通服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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