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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祥副厅长在交通厅信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9-30 18:44:11 点击量:14842

王明祥副厅长在交通厅信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厅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针对我省交通信访工作的新形势,传达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部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解决新问题,努力把我省交通信访工作做得更扎实有效,为全省交通加快发展营造更加稳定和谐的环境,为建设“平安陕西”,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今年刚刚到厅里工作,按照厅党组的分工分管办公室工作,开始接触到行业方面的信访情况。交通行业覆盖面广,门类繁多,构成复杂,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而且交通事业正处于全面加快的“黄金发展期”,又处在改革继续深化的“矛盾凸显期”,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交通信访工作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对我们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我认为,要做好信访工作应着力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减少交通行业的信访量,尽量少发生信访问题;二是如何做好日常信访工作,特别是出现了群体性、突发性信访事件,如何及时妥善处理,不让“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三是如何通过信访工作这个“晴雨表”,把信访工作的热点转化为改进工作的重点,通过信访渠道,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高执政能力,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下面,我就结合省委、省政府、交通部和厅党组的要求,围绕如何解决好这三个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中央和省部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

我们国家正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由各种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多,人们思想活动的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越来越大,各种矛盾相互冲突,相互交织,由此引发的群众信访事件上升,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为此,党和国家对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十分重视。在交通部去年召开的交通行业信访工作座谈会上,交通部办公厅副主任李刚传达了全国信访局长会议主要精神,其中提到了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两次重要批示。一次是在《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纪要》上批示:各地、各部门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尤其要强调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把解决实际问题和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既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坚持依法办事,依政策办事。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定维护社会稳定这个大局,这是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另一次是在国家信访局上报件上做出重要批示:感谢信访系统的同志们为密切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所做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希望你们继续努力,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坚持依法办事,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贡献。这两次重要批示,胡总书记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高度,强调了做好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意义。今年以来,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又先后多次对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作出重要指示和安排部署。

今年,省委、省政府也先后组织召开了全省信访局长会议、全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从加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当前信访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5.31”会议精神上来,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的有关政策,坚决把我省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解决好,切实把来省访和进京访的数量降下来,确保实现省委提出的“一控制、两下降”奋斗目标。会上,省联席办还当会向包括我厅在内的29个单位下达了突出信访问题交办责任书,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交通部也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交通行业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交通信访工作的指导意见》等。

交通信访工作部门要认真学习和深入领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部关于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认清形势,把思想认识和工作部署尽快统一到总体要求上来,并在信访工作实践中加以贯彻落实,促进全省交通信访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从做负责任行业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曹森厅长上任以来,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我们要做负责任的行业和部门,树立交通行业的良好形象。近年来,我省交通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但是,随着建设速度不断加快,改革力度不断加大,涉及交通行业的矛盾与纠纷也在不断增加,交通信访事件逐年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交通行业的社会形象,影响到了交通事业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尤其是今后一个时期,交通加快发展和深化改革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随着交通保障能力的提升,社会和群众对运输服务要求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利益关系和各种矛盾也随之增加,行业稳定和信访问题将会更加突出。

据工作人员统计,上半年我厅共接待上访群众246人次,其中群体访9批213人次,收到群众来信100件。去年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20件(人)次,其中集体访34批1070人次,上访人数和集体访次数都创历年新高。就我了解的情况,这个统计是不够准确的、不够全面的。现在实行政务公开,老百姓通过一定渠道都能了解我们的办公住址、办公电话,而且他们有问题不是去找信访部门,而是直接找领导。因此,我们的许多厅领导、业务处室和部门几乎每天都要接到一些投诉电话,收到一些反映问题的信件,接待一部分上访群众,这也是信访工作,但没有进入信访统计。说这些,我是想告诉大家,当前交通信访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不容乐观,不可麻痹,不能松懈。交通系统行业大、开放早、发展快,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多,产生的人民内部矛盾复杂多样。这些问题必然会通过不同的形式反映到信访工作中来,必将给信访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总结当前交通信访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集体访人数越来越多,组织化倾向更加突出。二是非正常上访问题突出。上访群众不是到信访接待室反映问题,而是到北京、省委省政府和厅办公大楼集聚静坐滞留,经常出现喊口号、打标语、冲闯机关等过激行为,严重影响机关工作秩序,影响行业形象。三是上访问题关联部门多。反映的许多交通问题,有的根源不在交通部门,有的又超出了交通部门的管理权限,处理难度加大。

为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既要认识到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又要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新情况和新特点,不断探索有效解决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坚定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信心。各级交通部门要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从做负责任的部门和行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真正把信访工作做扎实、做细致、做到位,努力为我省交通事业创造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三、深入学习贯彻《信访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信访工作机制。

于去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信访条例》,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体现了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是新时期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行政法规。学习贯彻落实好新《条例》,建立信访工作的新格局、新机制、新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单位和部门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信访工作人员对新《条例》进行再次的深入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将学习宣传《条例》融于日常信访工作之中,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同时要依据新《条例》,不断建立健全交通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增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使群众反映的合法、合理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努力把交通信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是要不断完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信访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真正建立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人管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起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形成重责任抓落实的良好氛围,预防和减少矛盾层层上交、群众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信访干部要善于换位思考,多站在上访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把上访人员当亲人,把他们反映的问题当成自己的事来对待,耐心了解群众的诉求,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绝不能麻木不仁、熟视无睹,更不能推诿扯皮、顶着不办。

二是要严格信访信息报告制度。各市交通部门和厅属单位要按照报送信息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厅报送重大集体上访和突发性事件以及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的信息,做到及时沟通情况,及时预警,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赴省进京集体访。

三是要建立和完善信访督查督办制度。各市交通部门、厅有关处室和厅属单位要积极担负起重要信访案件的交办、督查、督办任务,特别是对领导批示的信访案件,要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坚决纠正推诿扯皮和不负责任的错误做法,深入推进“事要解决”。要通过对重要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促进信访案件的妥善处理,促进依法行政。对群体性上访、重复访和重要的群众来信来访问题,要跟踪处理结果,并根据情况进行回访,避免出现反弹。强化措施,

四是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工作。要认真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负责制,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减少重复、越级信访问题的发生。要按照信访工作原则,强化对人民群众第一封来信、第一次来访的首次办理责任,减少推诿扯皮,提高效率,力争使初信初访问题一次处理完结,防止初信初访变为重信重访。

五是要加大处理重复信访问题的力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切实抓好交办信访案件的处理和核查工作,对能够解决的重复访问题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紧解决;按政策规定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上访人解释清楚,明确答复,做好思想工作,劝其息诉罢访,避免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要建立健全处理群体性信访事件的预警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妥善有效地处理好群体性信访事件。

四、抓住交通信访重点难点问题,对症下药,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路建设,包括征地拆迁经济补偿不到位,公路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建设管理和招投标不规范,搞“暗箱操作”、偷工减料、吃回扣等问题。二是公路客运市场管理不规范,运管部门监管不力,客运线路审批把关不严,客运市场管理混乱等问题。三是交通改革、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安置及相关合法权益保障问题。四是交通执法队伍执法行为不规范,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五是少数基层干部作风不良、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问题。

各级交通部门一定要针对这些交通信访问题多发领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分析研究,主动排查隐患,寻找科学解决途径,力争从源头减少和杜绝信访问题的发生。一是要实施民主科学决策,在制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政策和改革措施时,必须着眼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结合起来。要“瞻前顾后”,注意政策的连续性和科学性,充分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防止因决策不当而损害群众利益,避免因政策不当、落实不力激化矛盾。二是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杜绝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等伤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行为发生。三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思想。四是要按照职责、分领域建立预警机制,建立责任下移、重心前移的信访工作制度,做到超前掌握,超前控制,超前防范,对苗头性、倾向性、突出性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努力开创交通信访工作新局面

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分管业务的领导实行“一岗双责”。要把交通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一些重点信访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经常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真正带着感情和责任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疏导群众情绪、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对重大信访案件,领导干部要到一线指挥,面对面地与群众对话,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各自范围内的信访案件,严禁推诿扯皮,更不能无原则的将信访案件上交。省厅将按照《信访条例》的基本要求,把信访工作的措施、力度、效果作为对各单位、各部门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责任考核,实施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健全信访工作机构,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优秀干部选调到信访岗位,给予他们在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全方位的关心和爱护,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同时要加大对信访干部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信访干部的接访、处访能力和政策水平,使信访工作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着力教育信访干部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带着深厚的感情做信访工作,善待每一位上访群众,重视每一个信访问题;着力提高信访干部把握全局的能力、分析判断形势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每一位信访干部都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业务上的内行人、信访群众的贴心人,成为信访工作的行家里手。

同志们,“十一五”是我省交通全面加快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高速公路建设加速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全面铺开、各项交通改革逐步深入,各类矛盾也将会更加凸显,交通信访工作将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让我们在厅党组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拓进取,勤奋工作,努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交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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