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单位定于八月初举办汽车驾驶员高级工、汽车指导驾驶员的鉴定考核。请有关单位严格审核,认真准备,将符合条件人选于八月一日之前报交通厅劳安处。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取得本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工强化培训达到500标准学时,并取得《职业资格培训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技术学院、技师学院和高级技校等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学生,完成学业、考核合格;
(4)取得本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5年以上的生产技术骨干,经本职业高级工强化培训达到500标准学时且取得《职业资格培训证书》。
2、汽车指导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强化培训达到500标准学时,并取得《职业资格培训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学院、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4)技术学院、技师学院和高级技校的技师班学生,完成学业、考核合格;
(5)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6)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22年以上的生产骨干和技术带头人,经本职业技师强化培训达到500标准学时且取得《职业资格培训证书》。
二、考试科目:分为实践考试和理论考试两项。(汽车指导驾驶员除实践考试和理论考试外,要增加综合评审一项)。
三、报名审核:提供个人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文化程度、工作时间、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个人照片4张、单位介绍信(单位整体报名的由单位统一出具证明)。
报名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号
联 系 人:李 婷
联系电话:029-88455177 88455075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