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各事业单位:
现将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2007年升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发【2007】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等考核,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工人切身利益和工资水平。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对所有符合升等级考核条件的技术工人予以报名参加考核,通过考核提高技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操作技能。
二、升等级考核报名截至时间为2007年7月15日,技术理论、职业道德考试时间为9月1日,实际操作考核定于9月2日。
三、申报升等级考核的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填写省人事厅工考办统一印制的《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等级岗位考核审批表》一份(复印件无效)和《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等级岗位考核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附原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要表格原件的,请与省人事厅工考办联系,联系电话:029-87291040
四、申报人员填好表格,并附原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报省交通厅劳动安全处审核盖章,再到省人事厅办理报名手续。
五、凡未列入2007年工人升等级考核统考工种之内的交通行业工种专业技术工人,符合升等级条件的,各单位可汇总后报厅劳动安全处,由厅劳动安全处与省人事厅工考办联系,另外安排考核。
厅劳动安全处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