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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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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厅劳安处 发布时间:2010-09-30 18:39:07 点击量:15052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加强交通基本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交通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04]594号)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的精神,省厅决定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厅成立“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统一负责考核工作。

组  长:赵乐秦  副厅长

副组长:胡保存  总工程师    

成  员:侯维靖  刘世健  赵之胜  戴清华  刘三刚

薛生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安委会办公室(劳安处)。办公室主任由戴清华同志担任,胡梦飞、楚锟、马健同志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省厅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企业积极参加,和对人员的培训考核,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提高从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

    三、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由交通部委托省厅组织负责培训,交通部核发考核合格证书。

   四、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直接由省厅负责。

   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要求考核合格,省交通厅对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建设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具体安排:

    (一)、考核时间

    1、2005年3月1日至20日报名(报名表附后)。各企业可直接将报名材料送至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训科(西安市北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北路19号通海大酒店618房间),报名期间省厅指派工作人员接收报名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2005年3月21日至4月10日,分期分批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生产法规知识考试(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3、2005年4月11日至30日,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同时组织有关专家、教授开展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工作。

    (二)、考核内容和程序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使用部颁考核辅导教材进行考前辅导,并组织统一考试。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统一由省厅组织专家、教授进行。

    七、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企业按时报名和参加培训,过时一概不再重新组织。

    2、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我厅考核合格,省建设厅将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3、自2006年1月1日起,交通部将对参加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一律不得参加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投标,更不得参与工程建设。

    厅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胡梦飞  楚锟 

    联系电话:029-87293054  87292488

    传真电话:029-87293055(传真)

    电子信箱:ygk001@sina.com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已在“陕西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xsjtt.gov.cn)”上予以公布,各有关单位可上网查阅下载相关资料。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意见







二○○五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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