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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科研项目立项审查确保科研质量的通知

来源:厅科教处 发布时间:2010-09-30 18:39:07 点击量:14466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交通科研工作的现状和实际,为进一步提高科研质量,促进科研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解决交通建设和管理中的关键技术问题,以及科研成果难以转化为直接生产力的问题。防止低水平的重复研究,使研究成果真正能够在生产中得到应用,现就加强科研项目立项审查,确保科研质量的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凡申请省交通厅的科研项目,应根据我省交通建设、发展规划,针对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的实际需求,开展广泛的调研查询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提出项目申请,认真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各单位应严格把关,省厅组织专家对立项申请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议审查,对于不实用、技术含量低,没有创新的项目坚决不予立项。

    二、课题组在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项目的必要性:要深入了解我省交通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情况,重点建设项目存在的技术难题和需求,对提出的研究项目进行认真分析,是否是工程或生产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通过研究将达到的水平及所取得的成果在交通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和应用前景。

    2、项目的前期科研工作:对调研查询的国内外相关研究,列出参考文献及出处,特别是与本项目相近的研究,要分析目前研究的现状及已取得的成果,本研究的重点及与同类研究的不同之处。

    3、项目实施方案:重点是实施的具体内容及技术路线,提出的研究内容要具体翔实,针对性要强,具有实用性、创新性和前瞻性。技术路线要简捷明了,技术指标要具体明确,能量化的必须量化。

    4、项目承担单位和研究人员:主要是项目承担单位的技术力量,研究试验设备,完成本项目的必要条件,研究人员的专业、学历构成是否合理,能否保证研究工作按时完成。要求项目负责人和研究人员,每个课题周期内承担项目不超过两个,以便集中精力、时间完成好本项目的研究工作。

    5、项目依托工程:课题组一定要深入工地和现场,积极与工程管理单位联系,落实依托工程,使科研计划与工程进展紧密配合,研究中取得的阶段成果和试验参数及时应用工程中,解决工程中的实际问题。

    6、项目经费:项目经费估算要实事求是,经费支出要科学合理,对工程配套资金、自筹经费一定要落实,科研经费要专款专用,决不允许挪作它用。

7、项目预期目标要具体量化,技术指标要明确,提交的成果形式要具体明确。

    三、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为了保证科研质量,对科研项目立项分两次审查,首先请专家对立项申请进行综合性初步审查,主要从立项的必要性、实用性、创新性以及是否重复研究进行审查,经初步审查通过的项目,请同技术领域的专家进行专项审查,也就是对可行性报告的评审,可行性报告评审采取会议评审与书面评审两种形式,会议评审,可行性报告应提前两天送达专家,书面评审,可行性报告应提前四天送达专家,在评审中请专家深入讨论,充分发表意见,重点对项目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完成条件,预期目标进行评议,鼓励专家发表不同意见,结论意见可以是同意立项、暂缓立项或不同意立项,对同意立项的,专家评审意见中要提出具体明确的意见。为了方便专家发表意见,在产生评审意见时,课题人员应回避。以上意见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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