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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入川道路交通分流的公告

来源:厅养管处 发布时间:2010-09-30 18:39:05 点击量:12008
    受地震影响,我省汉中境内210省道南河小桥、316国道潘家河大桥受损严重,承载能力下降。为确保由陕入川车辆安全有序通行,决定对西汉高速、108国道、210国道、316国道、210省道姜眉公路、212省道宝汉公路、316国道石门库区段等入川道路实行交通分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316国道潘家河大桥仅允许通行七座(含七座)以下客车和小轿车,七座以上客车、四轴及四轴以下货车请绕行316国道列养旧路。
    二、由西安至汉中方向的抗震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五轴和六轴非超限超载车辆、客车、小轿车通行西汉高速公路;运输其他货物的四轴及四轴以下货车通行210国道西安至宁陕段,可从宁陕收费站驶入西汉高速公路,也可继续通行210国道宁陕至石泉段,经316国道至汉中。
    三、由汉中至西安的三轴及三轴以下空载货车、抗震救灾油料运输车辆、军车通行西汉高速公路;所有载货车辆、四轴及四轴以上货车通行西汉高速公路汉中至龙亭段,从龙亭强制分流驶入108国道,经龙亭至周至段至西安。
    四、108国道龙亭至周至段仅允许单向通行汉中至西安方向货车,禁止西安至汉中方向货车通行108国道。
    五、四轴及四轴以下货车也可行驶姜眉公路、212省道、316国道,车辆途经有限载要求的受损桥梁时,应单向、单车、匀速通过。
    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祝您一路顺风!
 
 
 
陕西省交通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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