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省厅档案工作检查指导组一行对信息中心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8号令关于做好《机关文件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编制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通过实地查验,检查组认为我中心在这项工作中尚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对于省厅在2008年度提出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机关文件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的编制工作重大意义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中心编制的《陕西省交通厅信息中心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与本单位工作与业务实际结合不够紧密,档案分类过于繁琐,业务、技术类目划分不够清晰规范。
以上问题引起了中心领导的高度重视,2009年3月11日 ,厅信息中心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就这次档案工作检查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思考分析,查摆了在全力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单位全面发展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对一些基础性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并就如何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要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重新调整中心档案管理机构,并把档案工作纳入中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二、要求中心办公室认真研究国家档案局8号令,重新编制《陕西省交通厅信息中心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三、安排中心办公室、网络管理科对照国家档案局8号令和省厅有关档案管理工作会议要求,配备相应设备,加快中心档案电子化建设。
四、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科室对本部门形成的档案材料要认真整理,妥善保存。办公室在档案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细致分类,严格落实国家档案局8号令要求,力争使中心档案管理工作显成效,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