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7日,交通运输部在陕组织召开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审查会。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王松波调研员主持审查会,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王恒斌高工、部质监总站李洪斌副处长参加了审查会,部里同时邀请了北京市、福建省、江苏省、吉林省四位专家及我省四位专家。我厅的胡保存副厅长和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宝汉公司、厅外资办、厅建设处的相关人员参加了审查会。
2007年授部委托,我厅对现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及《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修订完善。两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和多次专家咨询会的基础上,现已修订完成《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送审稿)。
经本次与会专家充分讨论后认为,《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符合委托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竣(交)工工作程序,细化了工程质量鉴定规则等附件内容,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可操作性更强,能够准确反映公路工程质量状况,同意审查通过,同时要求按这次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