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行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组织力量对本科室、本单位内部的矛盾纠纷进行了全面细致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分别确定包抓领导、责任人、解决措施和工作时限,进行了集中解决。同时,认真开展下访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接待来访群众,使影响系统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化解。
二是集中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和重点积案化解行动。对排查筛选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积案,落实跟进工作措施,限期进行解决。对确定的可能串联上访的重点群体、重点对象,落实责任人员,强化稳控措施,坚决杜绝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事件。
三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整改行动。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进行了全面督促检查,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限期整改。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和要求,层层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全系统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四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各单位都制定了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敌对势力、非法组织、分子破坏活动。在全系统实行重点问题和隐患每周研判制度,及时掌握局系统维稳工作动态、研究对策。同时,实行24小事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灵通上下信息,快速处理紧急事项,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