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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启动

来源:厅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9-30 18:19:37 点击量:4589
 
    为了贯彻落实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交通运输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治理排查工作,11月20日,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王世英同志主持,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胡保存和白应贤同志出席会议,胡保存同志做了重要讲话。交通运输厅副总工程师、厅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处长薛生高同志对省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进行了说明。厅直有关单位的领导同志,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厅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交通局、公路局及有关单位的领导同志在各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按照省、部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排查工作自今年11月开始,至2010年3月结束,采用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两种方式,重点排查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管理、资金使用、工程监管等5个方面的34个问题。排查的重点项目是2008年以来,属于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包括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工程项目。对省级1亿元、市级1000万元、县级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当地政府的部署,结合省厅的有关要求,对负责建设的项目进行排查。对于其他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也要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环评、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排查。
    胡保存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在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正确领导下,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思想统一,组织有力,启动迅速,广泛动员,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分工安排,专项治理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动员部署阶段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为下一阶段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胡保存同志指出,排查问题是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基础,直接关系到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必须抓紧抓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内容,对本单位排查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工作方式作出具体安排。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排查范围,摸清项目底数,登记造册,对照排查重点,逐个项目、逐个环节地组织排查,做到应查不漏,不留死角。对于项目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认真处理。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严肃排查工作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排查责任不落实,排查工作走过场的要严肃查处理,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胡保存同志强调,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已经有了一个好的开端,但以后几个阶段的工作任务都非常艰巨。各单位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合力;结合“制度落实年”活动,加快制度建设步伐,建立完善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监管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加大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交通运输系统好的做法和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范围,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王世英同志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把问题排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行动,务必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二是充分发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各有关单位和职能处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专项治理的工作合力。三是要处理好排查和自查、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的关系,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四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部门和单位开展督察检查活动,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促进和改进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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