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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发表日期:2022-03-07 10:15:00 浏览次数:395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网站查阅或下载。

一、基本情况

2021年,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多措并举,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2021年共发布政务动态信息112条,全年网站访问量达74256次。通过“陕西12122”、“陕西交通12122”、“陕西ETC”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142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21年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收费情况

2021年没有对政府公路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1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规范管理,切实做好对社会公众的服务工作,努力维护单位公信力,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渠道上还有需要进一步改进,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推进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事项的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公开信息的梳理,夯实工作责任,多措并举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为公众提供便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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