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ETC储值卡用户: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货车及专项作业车ETC发行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9] 1524号)精神,我省自2019年11月1日起开展存量ETC储值卡转换记账卡工作,并先后两次向社会发布通告,要求ETC储值卡用户于2020年3月31日前,到原发行服务机构,将ETC储值卡转换为记账卡。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给广大用户办理储值卡转换记账卡带来不便,现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决定将ETC储值卡转换记账卡的最后期限延至2020年7月31日。
请ETC储值卡用户尽快携带身份证(驾照)、行驶证、ETC储值卡(三秦通卡)、银行卡等前往我省境内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所辖ETC服务网点和高速公路收费站ETC发行服务网点办理转卡业务。逾期不换的,行驶收费公路时会因ETC欠费而被列入公路收费系统黑名单,影响正常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