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号
********:
你(单位)于****年****月****日通过互联网∕信函∕电报∕传真∕当面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得**** 信息。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本单位予以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你(单位)的受理,本机关将:
□当场予以答复;
□于****年****月****日前予以答复。
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