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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旅游大巴包车牌延期
内容:
旅游大巴在包车牌时效内,到达目的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原计划返回。造成包车牌时效过期。怎么处理。依据那一条法规
时间:
2024-10-24 15:47:52
回复单位: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
2024-10-30 17:02:41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接到您关于反映“旅游大巴车包车牌延期事项”相关问题。我局立即安排专人进行处理。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客运包车应当凭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并持有包车合同,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客运包车除执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其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的设区的市,单个运次不超过15日。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其中第(六)项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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