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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您对陕西交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农村公路的建设和管理责任主体是市县政府。为了帮助地方政府发展农村公路,省上在资金异常短缺的情况下,仍然挤出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受资金限制,国家和省上当前支持重点是建制村对外连接的水泥路(沥青路)。您所提到的堰沟村已合并至七里村,属于自然村而不是建制村。考虑到农民群众盼路、修路的迫切愿望,我们将积极向国家和省上汇报,争取早日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同时督促汉中市和勉县,积极完善前期手续,全力落实配套资金,待有关政策明确后,尽快予以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