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省纪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陈登洲副组长,就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关情况,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陈副组长,您好!
各位网友大家好,主持人好!很高兴通过厅网站这个平台与大家交流。
首先,请您为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四种形态” ?
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2015年9月,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第一次正式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请您谈谈如何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大意义和其基本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其实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是兼顾霹雳手段和菩萨心肠,坚决防止“好同志”滑向“阶下囚”的中间地带;就是要改变过去那种“非案不查”的做法,真正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是防止“破窗效应”的因应之策,是爱护党员干部保证党的肌体健康的关键一招。把握用好“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告戒,抓住后三种形态是实现第一种形态的保障,只有保持纪律审查和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谈话函询,批评教育才有说服力,才能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从而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
“四种形态”的基本内涵:其实就是一种执纪创新方式,是“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如果把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比为“森林”,那么这个地方或单位的每一名党员就是“树木”。对党员干部身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意在“勤浇树”,重在形成经常;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意在“正歪树”,重在宽严相济;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意在“治病树”,重在违纪必究;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意在“拔烂树”,重在形成遏制。从而保护好到整片森林。
请您给大家简要谈谈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目的、要害、重点和关键各是什么?
目的是:恢复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保护整片“森林”的健康,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要害是:抓早抓小,敢于批评,加强日常管理,让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重点是:违纪必究,治病救人,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在破纪之初直至立案审查之后的全过程。
关键是: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形成统筹推进、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扎紧党规党纪的篱笆,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四种形态”就是挺纪在前,从第一道防线开始就建立了真正的带电的高压线,同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样的防治必然是扎实有效的。
“四种形态”提出后,一部分人担心这是不是意味着反腐力度减弱、管住多数放了关键少数、运用“四种形态”仅仅是纪委的事的误区?
今年1至6月,中央纪委立案审查中管干部42人。全国纪检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31.9万件次,同比增长9.4%;立案25.6万件,增长32%;结案20.4万件,增长29.7%;给予纪律处分21万人,增长28.2%。从今年反腐规模和级别上都比往年要大,如今年1到8月份,全国查处副部级以上“大老虎”29人,比去年全年总数16人还要多,这充分证明了监督执纪力度越来越强,体现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执纪方式综合运用以来,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是宽了,而是更严了;各级党委和纪委管党治党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反腐的力度不是减弱了,而是增强了。这就是要层层设防,把“全面”、“从严”体现在违纪之初到立案审查的全过程。
管住大多数绝不是意味着放过关键少数。在反腐问题上,我们党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对“少数”和“极极少数”敢于顶风作案,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必须及时给予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绝不姑息,放任自流。充分证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越往后越严的事实,充分体现“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
部分党员干部错误认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纪委的事情,与他们无关。王岐山同志明确指出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运用好“四种形态”是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在“四种形态”具体内容中,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都要由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因此,党委“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纪委“监督责任”同样要履行到位。
请你谈谈通过二年来驻厅纪检组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工作,您认为效果怎么样?
自“四种形态”提出运用两年来,驻厅纪检组在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我们深刻领会“四种形态”的内涵本质要求,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努力提高线索处置中把握政策的能力。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拓展,坚持挺纪在前,纪比法严,纪法分开,加强了对干部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把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做为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抓手,以用好第一种形态为根本,用纪律管住绝大多数党员干部,严把纪律戒尺,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分类处理,真正把铁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保护了一大批干部。截止目前,驻厅纪检组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4人,其中采取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36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职务调整处理15人,严重违纪的重处分、开除党籍和公职处理3 人。上述数字充分证明,我们在处理中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措施,既实事求是,又严格依纪依规,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取得政治、法纪、社会影响的最佳效果。更好地发挥拨烂树、护森林作用。
请您谈谈在今后实践“四种形态”中需要从哪些方面加强?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把握政策能力。“四种形态”是党监督执纪理念上的创新,是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四种形态”源于对党建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把握,目的是恢复良好的政治生态。实践运用监督律纪“四种形态”是全党的责任。驻厅纪检组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理论水平。要把党的创新理论学深悟透。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实践“四种形态”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为推动驻厅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是进一步把握将“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四种形态”是一个完整的监督执纪问责体系,环环相扣,逻辑严密。驻厅纪检组今后要进一步探索方法,坚持从整体上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注意用好第一种形态,就是以教育引导为主,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法道路,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如果刚发生问题就有人拉一把就不会发展到违法的地步。就是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要严格执纪,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带电的高压线,真正实现惩处极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社会效果。营造风清气正的交通行业政治生态。
三是进一步把握好加强自身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并不能代替监督,我们纪检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带头严守党章党纪党规,以金道铭、朱明国等一批违法纪检干部为反面教材,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加强履行监督责任,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查办各类违纪案件,刀口向内加强纪检队伍建设,要始终保持党的优良传统,真正筑牢拒腐防变堤坝。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非常感谢陈副组长!今天,陈副组长为大家讲解了什么是“四种形态”、以及“四种形态”的重大意义和基本内涵、厘清部分党员干部错误认识等方面和我们广大网友进行了交流。同时感谢各位网友关注。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本期访谈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