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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振鑫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办主任

切实做好治超工作,助力“三强一富一美”新陕西建设

内容摘要

访谈时间

2013年06月25日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了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办主任高振鑫同志,首先感谢高主任的到来,今天高主任重点就“切实做好治超工作”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高主任,您好!

各位网友大家好,主持人好!

请您首先为我们介绍一下什么是“治超”?

治超是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的简称,包括治理车辆超限行为和治理车辆超载行为两个方面,其中我们交通部门负责治理车辆超限行为。

很多网友对超限和超载并不了解,请问超限是不是指车辆超过限定的长、宽、高,超载是不是车辆超重?

您的认识有正确的地方,也有错误的地方。超限是根据《公路法》第五十条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的公路、公路桥梁上、公路隧道内行驶;超载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请您具体谈下超限和超载的不同?

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超限和超载进行区分,希望使您和广大网友对这两者有一个正确的认识。1.治理目的不同。治理超限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路的正常使用;治理超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和车辆的技术性能。2.认定标准不同。超限的认定标准是根据公路的设计技术标准确定的,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规定,车货总重标准为:两轴车辆20吨以下,三轴车辆30吨以下,四轴车辆40吨以下,五轴车辆50吨以下,六轴及以上车辆55吨以下;车货的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内(集装箱车4.2米以内),总长度18米以内,总宽度2.5米以内。超载的认定标准是根据车辆的装载能力确定的。3.执法主体不同。超限管理的执法主体是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超载管理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4.法律责任不同。超限的法律责任不仅包括罚款,如果造成公路损害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有行政法和民事法的双重法律责任;超限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和扣留机动车,只有行政法上的法律责任。5.客体对象不同。超限仅对货运车辆而言;超载则包括货运车辆和客运车辆。

您刚才的解释使我们对超限和超载有了正确的认识,那今天我们就只谈超限治理的问题。您刚才提到对超限车辆进行罚款,请问罚款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对于超限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个处罚标准只规定了上限,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很难保证公正、公平,很可能出现徇私舞弊和滥用职权的问题?

是这样的。因此,我厅印发了《陕西省超限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陕交发〔2009〕71号),这里面对超限的范围和处罚的金额做了明确的规定,治超人员必须按照这个文件规定进行超限处罚。 在这里我想补充一下。关于3万元以下的罚款,是针对普通公路的,我省在高速公路采取的是入口劝返和计重收费的政策。入口劝返是指车货总重超过限定标准3吨以上的,不予通行高速公路,入口处予以劝返。计重收费是指按照车货总重收取通行费,即超限认定标准以内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计收;超限认定标准以上的重量部分,超限50%以内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通行费;超限50%-100%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0倍计收;超限100%以上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6倍计收。

我省是装备制造业大省,您刚才提到了车货总重超限的标准,那变压器、鼓风机这样的大家伙就不能通过公路运输了?

您刚才说的大家伙其实属于不可解体物品,我们行业内称这种物品的运输为大件运输。《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及我省的《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对这方面均有明确的规定。由于我省的产业现状和在国家公路网的重要位置,每年出入陕西和途径陕西的大件运输量非常大,为了做好大件运输的工作,省厅专门出台了《陕西省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办法》。这个办法对大件运输办理流程、物品装载方式、通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同时,我们通过多种途径与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购买企业、承运人进行沟通,不断完善大件运输服务。针对您刚才提到的我省是装备制造业大省的实际情况,为了支持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我厅专门制定了《关于对省内装备制造骨干企业产品运输实行高速公路计重通行费优惠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交发〔2010〕52号)和《关于对省内装备制造骨干企业产品运输实行高速公路计重通行费优惠返还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交发〔2010〕715号)。生产变压器的西电集团、生产鼓风机的陕鼓动力均在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的企业名单内。

非常感谢省厅在大件运输方面所做的工作!请您具体谈下我们在超限运输管理中的主要工作方式?

我省治超工作包括路面治超和源头治超两方面,我将分别从路面治超、源头治超以及路源联动等方面对现阶段采取的工作方式进行介绍。1、路面治超方面。高速公路方面我刚才其实已经讲到了,主要采取入口称重劝返,出口计重收费的治超方式。干线公路治超主要采取固定检测与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进行卸货和处罚,目前,全省共有干线公路治超站44个,流动检测车53辆。农村公路主要采取以堵为主、在重要出入口和节点位置限宽限高限载的监管方式,在部分线路设置固定式治超站,目前,全省共有农村公路治超站20个。今年年初,省厅主持召开了全省第五批超限检测站建设初步设计评审会,未来将新增37个超限检测站,进一步完善治超检测网络。2、源头治超方面。一是加强上门监管力度。我们对全省道路货运装载源头点和区域进行逐一审查,共核定源头派驻监管点62家、巡查监管点1014个,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等方式,加强对监管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源头装载企业装载不规范的行为。二是推进远程监控建设。我们组织研发了科技治超远程监控软件应用系统,对全省79家重点企业安装了远程监控系统,通过实时监控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货运源头点的装载情况进行远程监督,在未来几年,我们将不断扩大远程监控的企业数量。三是创新源头治超方式。我们通过尝试对源头企业收取保证金,约束源头企业的装载行为;通过推进全省源头治超信息平台建设,加强资源共享,实现车辆异地超限,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快速处理的工作机制。3、路源联动方面。近几年,我们在路源联动上做了大量工作,如出台了“黑名单”制度、“一超四究”制度、责任倒查制度、路运联动检查制度,组织运政人员进驻治超站点等。具体来说,根据“黑名单”制度,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黑名单”,与公路管理机构同享,两机构按照权限分别对“黑名单”内的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员、道路运输企业、货物装载企业进行业务限制;根据“一超四究”制度,公路管理机构将发现的超限事件移交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由其对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员、道路运输企业、货物装载企业按照权限进行处罚;根据责任倒查制度,对公路上发现的超限车辆,倒查其行驶线路、管理部门、装载企业,落实整个运输链条的监管责任;根据路运联动检查制度,每季度由我厅组织一次全省治超工作大检查,督促各地市开展路源联动工作;通过组织运政人员进驻治超站点,解决运政人员上路难和取证难的问题。

刚才高主任主要讲了治超人员是如何开展治超工作的,但是我认为爱路护路是每个公民应当承担的责任,请问广大群众如何参与到治超工作中?

公路完好程度关系到每个人的出行质量,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速度,治超工作是为了保证公路不受损害,责任重大、意义重大,需要全社会关注和参与,我们非常希望每个人都成为爱路护路的一份子。我在这里呼吁广大群众,特别是货运源头和公路沿线的群众,要积极参与对超限车辆的举报,让超限车辆无处遁形、无路可走。前不久,我们向社会公布了《大件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举报奖励规定》和《货运源头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制度》,就是为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治超工作的热情。我在这里补充下,广大群众如果在公路上发现超限车辆可以拨打029-88408507、029-88406179进行举报;发现货运源头企业超限装载、货运车辆超限出站,可以拨打029-87325955进行举报。我们将根据举报查处情况进行奖励。

不知不觉节目以进入尾声,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想问高主任,我们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具体了解我省的治超政策?

广大网友可以进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超限管理模块,对我省的治超工作进行深入了解,具体网址为http://www.sxsjtt.gov.cn/jtzhichao.html。

感谢高主任对我省治超工作的介绍,谢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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