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启动了驾培行业深化改革的进程。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了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张普照副局长,首先感谢张副局长的到来,今天我们重点就“推动驾培服务模式改革,促进驾培行业健康发展”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张副局长,您好!
各位网友大家好,主持人好!
首先,您能否介绍一下此次驾考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2015年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的新举措。目的是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改革为动力,促进驾驶培训市场开放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全面提升培训服务质量,着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有序。 2016年2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对改革推进工作进行部署,全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随后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从自学用车要求、指导人员条件、法律责任、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对自学直考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我省自3月1日自主约考试点工作在西安、宝鸡推行;4月1日起自学直考试点工作在宝鸡市推行,其他地市暂不推行。
此次驾培改革交通部门有哪些措施?
按照《意见》要求,交通运输部列出了19项工作任务清单,通过这些措施,就是要进一步提升驾驶员培训的培训质量和服务质量。机动车驾驶培训不仅承担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责任,同时也承担着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更好地满足社会群众不断增长的学驾需求的社会责任。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规范培训质量的提升。严格教练员管理,强化教学行为监督管理,规范教练员教学行为;健全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考核机制,建立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进行学习,促使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二是服务质量的提升。一方面,强化对企业的服务意识,建立市场调查和分析制度,定期公开驾培市场供求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驾培市场。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部门行政许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先照后证”的规定,凡是符合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许可条件的申请者,都必须予以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限制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者进入驾培市场;保障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自主经营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要和培训能力,自主安排招生、培训;根据需要自主决定增减和调整教练车,聘用和辞退教练员;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教练车的维护周期;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组织结业考核、发放结业证书。驾驶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自主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或互联网等渠道公开费用项目和标准。另一方面,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充分保障学员学驾的自主选择权、监督权。为学员提供多元化学习方式及多种预约培训的方式,学员可自主选择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满足个性化、差异化学驾需求。改变驾驶培训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单一模式,实行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收费模式。畅通投诉渠道,让学员真正参与到驾驶培训监督管理过程中来,从根本上促进驾驶培训服务质量的提升。
驾考改革举措中推行自学直考试点,是否会影响驾培机构在整个驾培过程中的地位?
刚才我也介绍了从今年4月1日起自学直试点工作在宝鸡市推行,也就是说以后取得驾驶证只有两种途径,一个是通过驾培机构培训。驾培机构是驾培市场的主体,承担着交通安全教育功能和重大社会责任,仍然是社会群众学习驾驶的主渠道。另一个是通过自学直考。目前我省只在宝鸡市推行试点,其他地市暂不推行。从自学用车要求、指导人员条件、法律责任、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对自学直考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
刚才您介绍了此次驾培改革的重点和措施,能否再谈一谈驾培服务模式改革的具体内容?
今年初,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的通知》,下达了2016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的13件任务,其中有5件都在运输服务领域,这充分说明了运输服务直接关系民生,与人民群众利益攸关,社会十分关注。按照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目标任务,我省2016年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的驾培机构实现50%以上覆盖率,2017年要实现70%以上,到2018年实现100%全覆盖。截至今年8月,我省现有驾培机构422户,已实施“先培训后付费”培训机构有75户。 “先培训后付费“这种服务模式是指驾培机构在服务场所按照要求公示不同时段培训价格、费用项目和标准、教练员培训质量、学员评价等信息,并有车辆提供这种服务模式,学员根据自己的需求,自愿选择,这也真正实现一对一培训,有别于一次性预收培训费用的传统模式。 先培训后付费是针对驾驶技能实车操作培训(科目二、科目三)阶段,理论培训、基础服务等费用在报名时就收取。先培训后付费模式学员自主选择,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价格,采取预约培训学时、时段、教练,在每一次培训结束之后,向驾培机构按培训学时支付本次的培训费用,付费方式采取多样,如刷卡、现金、支付宝等。 “先培训后付费”模式,学员根据教练员的教学服务质量,满意的按照培训时间段收费标准付费,如果不满意,经学校调查核实确认后,学员可拒付学费重选教练,如果恶意不付费,当次培训学时不计入总学时,驾校可以不再向他提供预约和培训。
这次改革提出了驾培实行“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为什么要这样改?
实行“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这种模式有三方面好处:一是推行“计时收费”,使驾校收费更加透明,也便于驾校开展差异化培训服务,增加了学员学习和消费的弹性。二是“先培训后付费”的方式,增强了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话语权,有利于促进驾校提高服务水平。三是避免驾校一次性预收培训费用的弊端,能够更好维护学员的合法权益。
推行驾培机构服务模式,具体要做哪些工作?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培训信息传输、储存、监管、服务一体化。2016年12月底以前,省、市、县级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全国驾驶培训数据交换与平台完成对接,实现数据有效传送。省级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公安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二是督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在落实计时培训的基础上,提供多种培训服务方式供学员自主选择。三是建立以学员为主的教学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让学员真正参与到驾驶培训监督管理过程中来,从根本上促进驾驶培训服务质量的提升。
推进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对我们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了哪些要求?
在服务模式改革工作中,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认识推进驾培机构服务模式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将推进驾培机构服务模式改革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责任制,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厅运管局不定期采取暗访、抽查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进度落后,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及厅运管局予以全省通报。
感谢张副局长今天与我们进行在线交流,“汽车社会呼唤行车文明”,让我们共同携手努力,为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整个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不断好转,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感谢各位网友关注。
谢谢大家!
本期访谈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