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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子梅
厅财审处 处长

当前形势下交通筹融资面临的挑战和对策

内容摘要

访谈时间

2019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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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我省交通运输规划目标是利用5年时间投资5000亿元,实施综合交通创建等八大工程。要如期实现规划目标,筹融资工作尤为重要。新形势下,如何应对当前交通筹融资工作的挑战,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做好资金保障,今天,我们就邀请到厅财审处马子梅处长就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交通系统广大职工团结奋斗,攻坚克难,努力推进实施“十三五”综合交通规划目标。在此过程中,如您所说,交通筹融资工作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筹融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我省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为圆满完成“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但与此同时,随着国家投融资政策的不断变化,交通建设筹融资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大。

能否请您就近年来我省交通运输筹融资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做一简要介绍?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战略性产业,其本质属性决定了政府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提供主体。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进一步深化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的要求,我省加快构建新的符合国家财税改革要求和交通运输发展实际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规范高效”的投融资体制机制。近年来,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筹措资金:一是我省各级政府充分利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采用“统贷统还”方式,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截止去年末,我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达到5475公里,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也作出了积极贡献。二是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有关意见精神,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公共财政保障制度。近些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为我省交通运输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资金保障。三是用足用好中央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车购税等资金。四是研究探索新的筹资渠道,探索矿产资源的货币化,解决综合交通建设资金问题,五是打造交通筹融资平台,助力综合交通发展。六是规范预算管理,实施绩效考评。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交通运输公共资源配置,提升交通运输领域公共服务水平,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当前,随着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交通运输行业传统投融资模式受到了较大的影响,原来有一些融资渠道和方式已经不符合新的政策要求,为此,我们正在努力探索和研究合规、可行的融资渠道和模式。

您刚才所讲的财税体制改革给交通筹融资工作带来的影响具体有哪些?我们都有哪些应对措施?请给我们简要介绍一下。

2014年,新《预算法》从法律层面赋予地方政府适度举债融资的权限,随后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43号文),作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顶层设计文件,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建立了明晰的政策框架。此后,围绕着“修明渠,堵暗道”的基本原则,各部门陆续出台了多个文件推动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和化解。按照新的政策要求,今后政府举借债务只能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筹集。那么,政府收费公路建设所需债务性资金,也只能通过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进行筹集了,没有其他的融资方式。在项目资本金配置方面,按照财政部有关政策规定,资本金必须实行“穿透性”原则审查,这样的话,“明股实债”资金不能再作为资本金,原来的一些基金出资的方式是否可行?现在来看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另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我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今后,政府所有建设项目的财政支出,要全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预算刚性约束要求将更强。新形势下,我们要顺应新要求,主动转变思想和观念,建立新的筹融资途径。一是用足用好专项债券政策,积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二是在高速公路建设领域,全面推行PPP模式。“十三五”后期,除个别特殊项目(例如改扩建项目)外,其他项目尽量推向市场,按照PPP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组织建设,减轻各级财政和企业融资压力。三是努力盘活交通存量资产;继续开源节流,努力提升企业偿债能力;进一步加强通行费征收管理,努力增加通行费收入;大力推广电子收费技术,降低运营成本;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加强债务日常管理,防止债务危机的发生。

前面,您提到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是一项“新生事物”,能否重点就此进行简要介绍?

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作为政府债券,具有信用等级高、筹资数额大、融资期限长、融资成本低等优势,对收费公路发展是一项非好政策。从国际上看,在欧美发达国家,公路建设的债务资金,主要也是通过政府发行债券筹集的。政府债券以政府信用为保障,所以成本较低,能够有效降低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负担。2014年新《预算法》出台后,地方政府被赋予举债权限,国家逐步开始探索通过发行地方债券支持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6月,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也就是大家所说的97号文件,该办法完全按照新《预算法》和国发[2014]43号文件精神,对新建政府收费还贷公路建设资金筹资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2018年,按照办法的规定,我省成功发行了80亿元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这是自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97号文件以来,在上交所发行的全国单次最大规模收费公路专项债券。2019年,财政部下达我省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规模224亿元,为我省2019年交通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了资金保障。目前,2019年债券发行工作正稳步推进之中。今后,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是筹集政府收费公路建设资金的唯一合法的渠道和方式,即所谓“开前门、堵后门”的“前门”,这也是防控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有效手段。但正因为是“新生事物”,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从制度设计到实际操作,我个人认为,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专项债券的用途方面,按现行办法规定,不能置换已有的存量债务,也不能用于公路大修工程;二是按照现行的预算管理机制,从中央下达债券额度到省上预算批复,最终资金到帐通常都到每年的5月份以后了,但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债券发行又有时限要求,这样,一方面满足不了前半年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时也容易形成资金的积压和沉淀。三是债券规模受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限制,与实际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这些都需要今后从政策层面不断完善和补充。总得来讲,新形势下做好交通筹融资工作意义重大,我们“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充分利用政策,规范举债,稳步扩大融资渠道,为我省交通运输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本期访谈结束,也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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