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延安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可以说走在了全省前列,2017年8月30日在全省率先启动了网约车试运营工作,建立了网约车政府监管平台,全省第一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就来自延安。十分高兴今天邀请来了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成伟,为大家介绍一下延安市出租车行业改革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
各位网友、主持人好!
李局长,请您先为大家介绍下延安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文件的起草背景和过程。
2016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10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使我市出租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有更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要求,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征求多方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起草完成了《延安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讨论稿)。2017年3月27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徐新荣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2017年5月8日,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延安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有哪些?
按照中、省要求,深化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立足乘客安全便捷出行,坚持问题导向,推广“互联网+”技术应用,促进巡游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约车发展。统筹兼顾,依法规范。统筹公共交通与出租汽车、创新发展与安全稳定、新老业态、乘客驾驶员与企业的利益,完善法规体系,依法推进改革。因地制宜,稳慎推进。落实市、县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把国家顶层设计与我市实际相结合,因地施策,循序稳慎实施改革。
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优服务、促改革、保稳定、强监管”。优服务——适应市场需求,为社会公众提供差异化、个性化、品质化出行服务;促改革——创新服务方式和经营模式,促进巡游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保稳定——做好风险预判,强化应对,维护行业稳定;强监管——落实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协同监管机制,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和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通过深化改革,到2020年,力争市、县区达到“4个具备”:具备体系完善的管理制度;具备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具备功能齐全的综合服务区;具备监管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统。在服务方式、车辆配置和劳动关系等方面力争达到4个“100%”:100%实现巡游车提供电召、APP服务;100%能提供电子支付;100%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100%实现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
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我市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基本框架涵盖三大方面:一是深化巡游车改革,加快转型升级,实行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制,新增出租汽车一律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取消无期限制;二是规范网约车发展,确定网约车合法地位,促进融合发展,提高服务水平;三是鼓励并规范小客车合乘行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压力,促进群众出行方式更加多元化。
第一个方面是深化巡游车改革,加快转型升级。合理确定运力规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城市出租车保有量一般为每万人21辆,旅游城市可适度增加,延安市区按照旅游城市出租车配置标准每万人保有量22辆左右进行调控。改革经营权制度。经营权年限方面,国务院文件规定: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不得实行无期限制,具体期限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规定: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限不少于六年,不多于十二年。结合我市实际,研究确定新增或更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期限为十年(五年一个周期,共两个周期)。经营权使用费方面,国务院文件规定: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对于现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科学制定过渡方案,合理确定经营期限,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结合我市实际,采用经营权无偿使用制度。2016年5月19日,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延安市区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的有偿配置向无偿使用的过渡方案,科学确定过渡时间。既有经营权在期限内需变更的,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第二个方面是规范网约车发展,促进融合共生。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于2016年7月27日联合印发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暂行办法》中对于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以及监督检查、违反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并细化到县一级管理部门,具有很强的操作性。鉴于以上考虑,2016年12月30日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我市暂不出台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具体参照七部委《暂行办法》执行。市区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各县区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三个方面是鼓励和规范小客车合乘行为。规范小客车合乘行为方面,中省文件原则上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拼车、顺风车)发展。为此,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上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拼车、顺风车)发展,但暂不出台具体的指导意见,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以缓减交通拥堵压力,促进群众出行方式更加多元化。
出租车行业改革的近期取得的成果有哪些?
一是全市新增的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限期为10年),取消无期限制。去年以来,市区新增的250辆出租车已经按10年经营权期限执行。二是从2016年1月1日起,城区出租车经营权取消有偿使用费,实行无偿使用,降低出租车份子钱每车每天25元,让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实实在在享受到出租车行业改革带来的红利。三是正式启动网约车运营工作。为加快推进我市网约车改革步伐,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出行需要,2017年8月30日,按照“先运营后规范、边运营边规范”的原则,启动了网约车运营工作。目前全市共有网约车平台公司3家,分别是优+e出行(北京阿巴豆科技有限公司)、约e行(的盟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和滴滴(嘀嘀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运行车辆700辆。通过近一年的运行来看,总体运行良好,全市总体每天接单量约6000-7000单,极大地满足了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四是建立网约车政府监管平台。根据市政府2016年第84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由我局负责,商市网信办,依托市级党政云数据中心和服务平台,建设延安网约车政府监管平台。2017年8月30日,全市网约车监管平台已建成投用。全市网约车全部纳入监管,编订了《网约车从业人员延安区域科目考试培训教材》和《考试大纲》。我们延安市的盟天下科技公司取得了全市第一家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我们计划从9月份开始对平台公司、驾驶员办理经营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证。
能否请李局长给我们讲一下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怎样的措施来继续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
一是强化网约车管理。按照七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平台公司、网约车、驾驶员的管理,要求三家平台公司将网约车辆、驾驶员数据上传到市网约车监管平台。二是指导各县区积极推进出租车改革,目前,市区改革已基本完成,下一步我们将指导督促各县区加快改革步伐,确保出租车行业落地见效。
感谢李局长今天与我们进行在线交流,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方便群众出行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延安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中,我们交通人一定会更加努力,为来延游客和市民群众打造更加方便、快捷、安全、舒适的乘车服务,真诚欢迎各位网友到延安旅游观光。谢谢大家!
谢谢李局长!同时感谢各位网友关注。 本期访谈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