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眉县服务区提质升级工程已列入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投资计划,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现已全部落实。招标人为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眉县服务区位于G30连霍高速,总占地面积为291.39亩。结合眉县服务区地域特色和服务区人流量等因素,为进一步挖掘眉县服务区经营潜力,提升经营效益,本次拟对眉县服务区进行提升改造。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眉县服务区提质升级工程施工,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为服务区进出场区的A、B匝道及场区贯通车道、场区硬化、新建综合服务楼、零碳服务区建设工程及绿化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计划进场日期为2024年11月,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 | 工程范围 | 工程内容 |
FSG-MX | 眉县服务区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设施 | 1.服务区进出场区的A、B匝道及场区贯通车道、场区硬化、新建综合服务楼、零碳服务区建设工程及绿化等工程施工。 2.缺陷责任期修复。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资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最低要求
标 段 | 资 质 要 求 |
FSG-MX | 一、投标人独立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4.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5.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6.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二、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1.承担公路工程施工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承担房建工程施工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4)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承担光伏工程施工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4)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2)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备注 |
FSG-MX | 1. 近5年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含)房建工程施工合同段。 2. 近5年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主体工程(路基或路面)施工合同段。 3. 近5年来(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合同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业绩。 |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按照联合体各成员相应业绩之和确定联合体具有的业绩 |
注: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房建工程及公路主体工程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竣工验收备案网页截图显示时间为准或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网页截图显示交工时间为准;光伏工程以对其业绩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或登记、备案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官方网站或项目建设单位的官方网站的业绩备案信息或者中标公示信息网页截图为准或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工程内容和相应的资质要求,划分为3个类别专业分工:公路工程、房建工程、光伏工程施工专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成员最多3家(含3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房建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专业分工的单位,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所属员工。
3.2.2同一专业分工由不同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按照各单位相应业绩之和确定联合体具有的业绩。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4联合体各方以及与其具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投标。
3.2.5联合体各方应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独立投标的投标人及联合体中承担公路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上述平台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独立投标的投标人及联合体中承担房建工程、光伏工程施工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应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数据库,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上述平台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00:00至2024年11月18日12:00,使用CA数字证书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单位对公账户一次性提交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转账时应注明“FSG-MX标段施工”内容。投标人在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后,将“招标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联合体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书、网上投标确认单、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电汇回单(其中所显示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扫描件(扫描件均需盖投标人单位章)发送至电子邮箱:1649178539@qq.com。若招标代理发现上述材料中的账户名称、单位名称等基础信息不一致的,招标代理将予以拒绝,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按原路径退还投标人。招标代理确认登记及缴费信息后, 投标人可于2024年11月18日12:00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文件或由招标代理发送至投标人“招标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 ”中登记填写的电子邮箱,如需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至西安市高新六路60号2001室领取。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户:
户名:陕西交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9903275010802
开户行:招行西安科技路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使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编标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
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5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开标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大厅公告)。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5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5日09时30分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大厅公告)。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电子招标投标
6.1 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交通建设领域推行全类别电子化交易的通知》(陕交发〔2024〕46号)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6.2 投标人需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诚信入库及办理 CA 数字证书业务,办理地点为陕西省体育场体教公寓B座北侧裙楼,为避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见《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
6.3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需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打印网上投标确认单。招标人确认登记及缴费信息后,投标人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遗书等其他相关文件。
6.4 投标人应使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编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xggzyjy.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陕西省公路局网站(jtyst.shaanxi.gov.cn/glj)上发布。招标文件补遗书将发布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敬请留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65
联系人:仵先生
电话:029-8886945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交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六路60号20楼
邮编:710065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029-8881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