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二灰碎石基层施工,其它道路基层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与本标准。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适用于本标准。
CJJ1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44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CJJ194 《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规范》
JTG 03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3术语
3.1基层 base course
设在面层以下的结构层。主要承受由面层传递的车辆荷载,并将荷载分布到垫层或土基上。当基层分为多层时,其最下面的一层称底基层。
3.2 二灰碎石lime fly-ash gravel
用无机结合料石灰、粉煤灰、胶结碎石产生强度的一种半刚性结构。
4 施工准备
Ⅰ技术准备
4.1认真研读施工图纸,熟悉施工现场,同时熟读道路二灰碎石基层各种施工规范和施工工艺,了解二灰碎石基层施工要点及质量检验标准。
4.2编制路面二灰碎石基层施工方案已经审批;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员对班组操作工人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各环节应注意的施工要点。
4.3二灰碎石经检验合格,已获得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混合料的配合比符合设要求。
Ⅱ 物资准备
4.4 石灰应符合本标准第2.4.6条的规定。
4.5粉煤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粉煤灰化学成份的Si02、Al2O3和Fe2O3总量宜大于70%;在温度为700℃的烧失量
宜小于或等于10%。
2 当烧失量大于10%时,应经试验确认混合料强度符合要求时,方可采用。
3 细度应满足90%通过0.3mm筛孔,70%通过0.075mm筛孔,比表面积宜大于2500cm²/g。
4 使用湿粉煤灰时含水量不宜超过35%。
4.6砂砾应经破碎、筛分,级配宜符合表4.4.6-1的规定,破碎砂砾中最大粒径不得大于37.5mm。级配砂砾中集料的颗粒组成范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的规定。
表4.4.6-1砂砾、碎石级配
筛孔尺寸(mm) |
通过质量百分率(%) |
|||
级配砂砾 |
级配碎石 |
|||
次干路及以下道路 |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
次干路及以下道路 |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
|
37.5 |
100 |
- |
100 |
- |
31.5 |
85~100 |
100 |
90~100 |
100 |
19.0 |
65~85 |
85~100 |
72~90 |
81~98 |
9.50 |
50~70 |
55~75 |
48~68 |
52~70 |
4.75 |
35~55 |
39~59 |
30~50 |
30~50 |
2.36 |
25~45 |
27~47 |
18~38 |
18~38 |
1.18 |
17~35 |
17~35 |
10~27 |
10~27 |
0.60 |
10~27 |
10~25 |
6~20 |
8~20 |
0.075 |
0~15 |
8~10 |
0~7 |
0~7 |
4.7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宜使用饮用水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水,PH值宜为6~8。
Ⅲ 施工设施准备
4.8 机械设备
1 采用摊铺机施工时:摊铺机、振动压路机、胶轮压路机、三钢轮压路机、水车、装载机、运输卡车、手推车、铁锹、筛子等。
2 采用平地机施工时:推土机、平地机、振动压路机、胶轮压路机、钢轮压路机、水车、铲车、运输卡车、手推车、铁锹、筛子等。
4.9测量、实验设备
1 测量设备:GPS全球定位系统、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小线、靠尺。
2 实验设备:三米直尺、平整度仪、环刀、弯沉仪、灌砂筒、钻心机、钢卷尺等。
Ⅳ 作业条件准备
4.10 下承层已经过检查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4.11 当下承层为新施工的水泥稳定或石灰稳定层时,应确保其养生7d以上。当下承层为土基时,必须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3~4遍,过干或表层松散时应适当洒水,对过湿有弹簧现象应挖开晾晒、换土或掺石灰、水泥处理。当下承层为老路面时,应将老路面的低洼、坑洞、搓板、辙槽及松散处处理好。
4.12 路肩填土、中央分隔带填土已完成。
4.13 下承层应洒水湿润,但不能过多,不得有积水现象。
4.14 隔离带两侧做好土板墙,高度宜高出混合料5-10cm。
5 施工工艺
Ⅰ 施工工艺流程
5.1 施工工艺流程应符合图4.5.1的规定
Ⅱ 操作工艺
5.2 测量放线:根据设计文件校核平面和高程控制桩,复核和恢复道路中心线、边线等全部基本桩号。按基层施工要求加密坐标点、水准点控制网。直线段每10m、曲线段每5m钉桩,确定平面位置和高程。
5.3 混合料摊铺与整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面积施工前应完成试验段施工,通过试验段确定合理的机械组合、碾压遍数、施工含水量、虚铺厚度以及生产能力等工艺指标。
2混合料每层最大压实厚度为20cm,且不宜小于10cm。
3摊铺中发生粗、细集料离析时,应及时翻拌。
4采用摊铺机摊铺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合料在摊铺前其含水量宜为最佳含水量的±2%。
2)在摊铺机后面设专人消除粗细集料离析现象,特别是粗集料窝或粗集料带应铲除,并用拌和均匀的新混合料填补或补充细混合料并拌和均匀。
3)用摊铺机摊铺混合料时,每天的工作缝应做成横向接缝,先将摊铺机附近未经压实的混合料铲除,再将已碾压密实且高程等符合要求的末端挖成一横向与路中心线垂直向下的断面,然后再摊铺新的混合料。
4)路幅较宽时,为消除纵向接缝,一般用两台摊铺机双机作业,摊铺时,采用两台摊铺机前后相距10m~20m同时进行。
5采用平地机摊铺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铺筑厚度计算好每车混合料的铺筑面积,用白灰线标出卸料方格网,由运料车将混合料运至现场,按方格网卸料。
2)当混合料堆放40m~50m后,推土机开始作业,按照虚铺厚度用白灰点做出标记,
指示推土机操作手,严格按所打白灰点作业,不得出现坑洼现象。
3)推土机推出20m~30m后,应开始进行稳压,稳压速度不宜过快,由低到高全幅静压一遍,为平地机刮平创造条件。
4)稳压过后,测量人员应检测此时高程,并在边桩上做标记,随后根据稳压后的混合料虚铺厚度,挂线打白灰点指示平地机进行刮平作业。
5)平地机按规定的坡度和路拱初步整平后,施工人员应对表面有集料离析现象的位置进行翻起,搅拌处理后,用压路机碾压1~2遍,以暴露潜在的不平整。
6)再用平地机重复上述操作过程,直至基层高程符合要求。
5.4 混合料碾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混合料含水量合适的情况下进行碾压,碾压分初压、复压、终压三个阶段。初压采用轮胎式单钢轮振动压路机,复压采用胶轮压路机,终压采用三钢轮压路机。
2铺好的石灰土应当天碾压成活,碾压原则上以“先慢后快”、“先轻后重”、“先低后高”为宜。
3碾压时的含水量宜在最佳含水量的±2%范围内。
4直线和不设超高的平曲线段,由两侧路肩向路中心碾压,设超高的平曲线,由内侧路肩向外侧路肩进行碾压。碾压时应重叠200~300mm,后轮必须超过两段的接缝。
5压路机的碾压速度头两遍以1.5~1.7km/h为宜,灰土初步稳定后宜采用2~2.5km/h。结合现场自检压实的结果,确定振动压实的遍数最后用钢轮压路机和轮胎压路机静压1~2遍,最终消除轮迹印,使表面达到坚实、平整、不起皮、无波浪等不良现象,压实度达到量要求。
6接茬的处理:工作间断或分段施工时,应在石灰土接茬处预留300~500mm不予压实,与新铺石灰土衔接,碾压时应洒水湿润;宜避免纵向接茬缝,当需纵向接茬时,茬缝宜没在路中线附近;接茬应做成梯级形,梯级宽约500mm。
7如分层连续施工应在24h内完成。
5.5 混合料养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碾压完成后应立即进行洒水养生,洒水次数视气温情况以保持基层表面湿润为度。
2养护期视季节而定,常温下不宜少于7d。
3采用洒水养护时,应及时洒水,保持混合料湿润;采用喷洒沥青乳液养护时,应及时在乳液面撒嵌丁料。
4养护期间宜封闭交通。需通行的机动车辆应限速,严禁履带车辆通行。
5当基层上为封层或透层沥青层时,可进行封层或透层乳化沥青施工,代替洒水和覆盖养生。
Ⅲ 季节性施工
5.6 雨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天气预报合理安排施工,做到雨天不施工。
2雨期施工时应对石灰、粉煤灰和砂砾进行覆盖,材料场地做好排水,使原材料避免雨淋浸泡。
3应合理安排施工段长度,各项工序紧密连接,集中力量分段铺筑,在雨前做到碾压密实。
4对软土地段和低洼之处,应在雨期前先行施工。
5.7 冬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层应在第一次重冰冻(-3℃~-5℃)到来之前一个月停止施工,以保证其在达到设计强度之前不受冻。
2必要时可采取提高早期强度的措施,防止基层受冻:
1)在混合料中掺加2%~5%的水泥代替部分石灰。
2)在混合料结构组成规定范围内加大集料用量。
3)采用碾压成型的最低含水量的情况下压实,最低含水量宜小于最佳含水量1%~2%。
6 质量标准
6.1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材料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石灰应符合本规范第2.4.6条的规定。
2)粉煤灰应符合本规范第4.4.5条的规定。
3)砂砾应符合本规范第4.4.6条的规定。
4)水应符合本规范第4.4.7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厂批次,每批检查1次。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复验。
2二灰碎石基层的压实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基层大于等于97%。
2)其他等级道路基层大于等于95%。
检查数量:每1000m2,每压实层抽检1组(1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灌砂法或灌水法)。
3二灰碎石基层试件作7d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2000m21组(6块)。
检验方法:现场取样试验。
6.2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应平整、坚实、无粗细骨料集中现象,无明显轮迹、推移、裂缝,接茬平顺,无贴皮、散料。
2二灰碎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6.2-1的规定。
表4.6.2-1二灰碎石基层允许偏差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中线偏位(mm) |
≤20 |
100m |
1 |
用经纬仪测量 |
|||
纵断高程(mm) |
基层 |
±15 |
20m |
1 |
用水准仪测量 |
||
平整度(mm) |
基层 |
≤10 |
20m |
路宽(m) |
<9 |
1 |
用3m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
9~15 |
2 |
||||||
>15 |
3 |
||||||
宽度(mm) |
不小于设计规定+B |
40m |
1 |
用钢尺量 |
|||
横坡 |
±0.3%且不反坡 |
20m |
路宽(m) |
<9 |
2 |
用水准仪测量 |
|
9~15 |
4 |
||||||
>15 |
6 |
||||||
厚度(mm) |
±10 |
1000m2 |
1 |
用钢尺量 |
6.3 其他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为防止基层表面开花、鼓包,甚至拱起,应严格控制石灰中未经消解的、大于10mm的生石灰块掺入混合料中。
2为防止混合料含水量过大出现弹软现象,要严格控制石灰、粉煤灰和砂砾的含水量,并做好覆盖工作。
3为确保整体强度,混合料摊铺后,必须针对局部表面离析、骨料集中等现象,采用人工重新局部翻版均匀后再进行碾压。
4为防止基层裂缝,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混合料含水量、粗骨料含量、养生、开放交通时间等方面进行严格控制。
5每层碾压后,试验人员测压实度,测量人员测量高程,并做好记录。如标高达不到要求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机械或人工整平,使之达到要求。
7 产品保护
7.1 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或急刹车。
7.2 养生期间应封闭交通,除洒水车辆外,禁止一切车辆通行。洒水车应在养生区段以外的路段上掉头。
7.3 养生后必须开放交通时,在28d内应限制重型车辆通行,车速应控制在30km/h以内。
7.4 养生期结束后,应及时铺筑下一层基层或面层,当铺油的条件不具备时,应先做好封层或透层。
7.5 保护好测量标志,如水准点、控制坐标点和高程桩,防止覆盖、移动、碰撞。
7.6 禁止在已做完的基层上堆放材料和停放机械设备,防止破坏基层结构。
7.7 做好临时路面排水,防止浸泡已施工完的基层。
7.8保护好高程控制点和线位控制桩,并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桩点。
8 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8.1 施工中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8.2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围挡,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
8.3现场要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监督。
8.4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劳保用品。
8.5严禁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8.6施工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要求进行,并按照“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一接地”和“三相五线”制要求。
8.7每班组施工前和施工过程应检查电源、电器是否安全正常,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8.8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8.9施工机械应做好日常维修保养, 保证机械的安全使用性能。
8.10机械操作手必须持证上岗,专人专岗,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8.11禁止使用立式和蛙式打夯机进行路基压实。
8.12施工便道、便桥应设立警示和交通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维护、指挥交通。施工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8.13 在开放交通的道路上施工时,施工人员要穿醒目的带反光标志的服装,防止交通事故。
9 绿色施工要求
9.1每天对施工现场围挡进行养护,保证围挡干净整齐。
9.2施工垃圾应及时外运;对现场不能及时清运的垃圾、裸露的地表采取用防尘网覆盖或进行临时绿化处理。
9.3 采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尽量避免在夜间、清晨、中午休息时间施工。并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如发电机)进行专项隔离,防止噪声扰民。
9.4制定洒水防尘措施,对施工便道进行日常养护,洒水保湿抑制灰尘。
9.5在施工现场的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备,无法设置并经过有关部门允许的,必须设置临时车辆清洗设备。
10 质量记录
10.1二灰碎石出厂合格证。
10.2二灰碎石检测报告(石灰试验报告、粉煤灰试验报告、二灰石用集料配合比设计报告、无机结合料灰剂量标准曲线试验报告、土壤最大干密度与最佳含水量试验报告、道路基层混合料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10.3材料、构件进场检查记录。
10.4见证记录。
10.5高程测量复核记录。
10.6无机混合料灰剂量检验记录。
10.7土壤压实度(灌砂法)试验记录。
10.8隐蔽验收检查记录。
10.9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10道路基层混合料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