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国道石泉过境汉江大桥及引线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市场监管处
发表日期:2014-08-25 22:39:21
点击量:1155

210国道石泉过境汉江大桥及引线工程
第二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10国道石泉过境汉江特大桥及引线工程 已由 陕西省公路局 以 陕公路函[2014]44号《陕西省公路局关于210国道石泉过境汉江大桥及引线工程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210国道石泉过境汉江大桥及引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是连接G210和G316过石泉县城的重要组成路段,路线起自石泉县银龙工作站南210国道K1186+500处,路向南跨饶峰河,沿饶峰河西岸布线,经银屏水泥厂西、沿古堰工业园区西侧设线,经上坝村、杨家坝,于石泉电站大坝下游约400米处跨越汉江,止于汉江南岸210国道K1194+600处与旧路相接,路线全长7.713km,投资约17014.5万元。本次招标计划工期24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14年09月下旬,完工日期:2016年09月下旬。
    (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设1个类别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或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要求申请人近五年内承担过累计里程30公里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同时近五年内完成过单跨大于50米的混凝土连续刚构桥梁、桥梁累计长度不少于500米的施工经历。
    以上申请人均要求年检合格、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标段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于2014年08月22日至2014年08月26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西安市科技二路西安软件园(秦风阁)D座101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招标办,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3 本次招标资格预审申请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9月01日11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7号CLASS国际公馆B座14层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数量不足15家,招标人将延期收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陕西工人报和《陕西公路信息网》(www.sxhighway.gov.cn)上公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石泉县环城北路中段43号
    联 系 人:陈  工 
    电    话:0915-6321659
    传    真:0915-6313189
 
 
 
代理机构: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科技二路68号
联 系 人:田  工 
电    话:029-88603907
传    真:029-88603905
日    期:2014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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