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国道石泉过境汉江大桥及引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市场监管处
发表日期:2014-08-04 18:41:40
点击量:1071

210国道石泉过境汉江大桥及引线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10国道石泉过境汉江特大桥及引线工程 已由 陕西省公路局 以 陕公路函[2014]44号《陕西省公路局关于210国道石泉过境汉江大桥及引线工程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 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210国道石泉过境汉江大桥及引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是连接G210和G316过石泉县城的重要组成路段,路线起自石泉县银龙工作站南210国道K1186+500处,路向南跨饶峰河,沿饶峰河西岸布线,经银屏水泥厂西、沿古堰工业园区西侧设线,经上坝村、杨家坝,于石泉电站大坝下游约400米处跨越汉江,止于汉江南岸210国道K1194+600处与旧路相接,路线全长7.713km,投资约17014.5万元。
    本次招标计划工期24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14年09月下旬,完工日期:2016年09月下旬。监理服务期48个月(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招标范围: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设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五年内承担过累计里程30公里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同时近五年内从事过混凝土刚构桥大桥的施工监理业绩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14年08月04日至2014年08月0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西安市科技二路西安软件园(秦风阁)D座101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09月10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下午13时3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7号CLASS国际公馆B座14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陕西工人报和《陕西公路信息网》(www.sxhighway.gov.cn)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石泉县环城北路中段43号
    联 系 人:陈  工 
    电    话:0915-6321659
    传    真:0915-6313189
    代理机构: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科技二路68号
联 系 人:田  工     
电    话:029-88603907
传    真:029-88603905
日    期:2014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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