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5〕91号)要求,在陕西推广应用的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系统,应在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现就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流程
(一)2015年7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公司可向省厅运管局提交备案资料;
(二)2015年7月24日前,省厅运管局备案工作核查组将根据公司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实地核查;
(三)2015年7月31日前,通过审核的公司名单将在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
二、基本要求
(一)培训系统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大纲》(交运发〔2011〕475号)、《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10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二)培训系统必须能与陕西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继续教育数据的共享,并确保管理系统功能正常运行;
(三)远程教育系统应用服务器、存储及相应设备物理地址必须在陕西境内,数据必须实现本地化存储。
三、备案资料:
备案提交资料按照以下类别及顺序整理,统一使用A4纸打印,且所有提交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凡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查验原件。
(一)道路运输驾驶员远程继续教育系统备案申请表(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若在我省其他市区设立服务机构,需提供服务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系统技术维护人员资料;如委托第三方进行服务,须提供被委托机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委托协议复印件;
(六)经办人授权文件。
各公司需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备案资料,超过时间期限省厅运管局将不再受理备案材料的申报工作。
联系电话:029-87325915,87325933。
附件:道路运输驾驶员远程继续教育系统备案申请表.doc 附件 道路运输驾驶员远程继续教育系统备案申请表.doc
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
2015年7月13日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