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DDBG26630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5-25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陕西交控集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陕西省安委办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陕安委办﹝2023﹞47号)要求,现将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纵深推进行业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6月30日(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咨询日)
四、活动内容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实走深。各级党(组)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结合正在全面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厅党组部署的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听取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开展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研讨。利用官网、报纸、公众号等平台开设“安全生产月”专栏,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二)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各单位、企业要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对《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贯,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加强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我省50条具体措施的宣传,做好全国、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宣传。
(三)深化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宣传。各单位要围绕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结合专项整治排查、综合执法、明查暗访、督导检查等工作,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向厅安委办报送曝光情况。鼓励组织安全生产专家、记者、志愿者,深入企业暗访发现隐患,进行警示曝光。广泛宣传12328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员工充当“安全吹哨人”,查找、举报身边隐患,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制作播放警示教育片、编印典型事故案例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组织企业员工、单位领导同志、负有监管职责干部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四)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活动。督促指导交通运输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排查梳理重大安全风险,开展多样化的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企业要积极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安全生产公开课”等活动。在一线员工中,广泛开展安全岗位应知应会、安全生产大家谈、安全知识技能培训、知识竞赛等学习教育活动,推进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强化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
(五)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应急科普知识,解答群众关心问题。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宣传主阵地,利用地铁、客运站场、公共交通、高速公路服务区电子显示屏等滚动播放安全科普、安全提示、安全公益广告等,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积极参与应急管理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 “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技能。
(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创建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交通运输部将在《中国交通报》开设“人人讲安全”专栏,请各单位、各企业主动参与安全作品创作,积极投稿,厅安委办将择优向部推荐(截至6月8日前)。二是各单位、企业要围绕活动开展情况,制作安全生产短视频(单片时长5分钟),厅安委办将评选优秀短视频作品向部推荐,并在行业进行展播。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动员部署,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应按照部署要求,创新工作举措,结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在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重要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拓宽公众参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渠道,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人人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届时省厅制作的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海报、宣传折页等资源通过线上线下推送给各地市交通运输部门,各单位也可结合实际,自主策划制作宣传资源与产品,营造立体化宣传氛围,提升宣传教育效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报送工作,活动期间及时跟踪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请于5月24日前将联络员名单,6月26日前将本单位活动总结、统计报表报厅安委办。活动期间可随时报送本单位开展活动的视频、图片等资料,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度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考核内容。
厅安委办联系人:谢玲 李婉聪
电话:029-88869136(传真) 029-88869072
电子邮箱:2736540482@qq.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