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件公示 > 其他文件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引号: ZDDBG26629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函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6-15

张宏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吴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缺口资金的建议》(第9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吴起至华池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吴华高速)是我省省级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路线全长47.64公里,概算总投资约52.93亿元。按照省政府《关于“十三五”持续加快全省公路建设推进交通脱贫攻坚的意见》(陕政发〔2016〕42号)工作要求及PPP项目合同约定,吴华高速项目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费用由延安市政府负责筹措解决。目前,因延安市征迁资金到位不足,项目未能全线开复工。

一、关于将吴华高速项目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通过取得资金补助解决项目征迁资金问题的事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2022年7月印发的《国家公路网规划》(发改基础〔2022〕1033号),吴华高速项目尚未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您提出的甘肃省与吴华高速相接的打扮梁至庆城段公路属于普通国道网G244线的组成部分)。根据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制定的《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1〕50号)有关规定,省级高速公路不属于车购税资金补助的支出范围。此外,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审查审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79号),对于符合申请车购税资金条件的PPP项目,由交通运输部在工可审查阶段出具资金安排意见,明确车购税补助上限,并在PPP项目合同签署后出具资金确认函,明确车购税资金具体安排数额和支持方式。鉴于吴华高速并不属于国家高速公路项目,且已经完成工可、设计等前期审批程序进入了建设阶段,因此,将吴华高速项目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通过取得车购税资金补助来解决项目征迁资金缺口的方案暂不可行。下一步,我厅将积极跟踪国家公路网规划及车购税资金补助等政策调整,如后续政策允许或条件具备,将及时为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二、关于延长吴华高速项目收费年限,通过PPP项目社会投资人承担征迁费用解决项目征迁资金问题的事项

2021年以来,我厅多次组织社会投资人、延安市政府进行协商,结合项目特点,研究解决项目征迁资金问题。您基于当前地方财政实际困难提出的由PPP项目社会投资人先行承担征迁费用的思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对我们加快解决吴华高速项目征迁资金问题提供了有益参考,但受限于现行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关于收费期限不得超过30年的规定,当前延长吴华高速项目收费年限的方案暂不可行。目前,延安市政府已提出通过“投资人先行垫付、政府分期偿还本息”解决项目征迁资金问题的方案,正在就此方案与社会投资人进行沟通协商。下一步,我厅将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延安市政府,加强与社会投资人沟通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加快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力争早日解决项目征迁资金问题,推动吴华高速项目尽快复工复产。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6月13日


附件:代表建议答复函征求意见表(2023年第98号).pdf

人大代表建议(2023年第98号).pdf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电子邮件:jtt@shaanxi.gov.cn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