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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报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7-28 21:53:18 点击量:3344

省委(省政府):

我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在陕西交通运输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同时法治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我省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和建成交通强省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为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厅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等重要工作。2021年,厅主要领导先后听取了关于我省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陕西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通用目录》制定情况的汇报;传达学习了省委依法治省办全面依法治省重点工作任务推进会会议精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权利保障条例》,并研究我厅贯彻落实意见。制定印发了《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全年法制工作有主张、有思路、有定义,确定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立法工作、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等15项年度重点工作,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序有效推进。

二、积极推进、务求实效

(一)深化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一是积极做好立法工作,配合省人大做好《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调研工作。向省人大和省司法厅报送了2022年立法项目建议,建议将《陕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列入2022年地方性法规预备审议项目,将《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修订列入调研项目,将《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修订和《陕西省小型客运船舶管理办法》制定列入2022年政府规章审议项目,并办理了20余件立法征求意见工作。二是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陕西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通用目录》,共梳理367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规范了我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事项名称、职权类型、事实依据、实施主体。三是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对交通运输行业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保留规范性文件15件,并将清理结果在厅网站进行公开,做到规范性文件公开透明,有据可查。

(二)规范决策程序,提升决策质量。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对《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修改,进一步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主要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化,目前已形成草案并完成征求意见工作。2021年,我厅通过召开党组会、厅务会,研究审议了《陕西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陕西省公路建设项目社会投资项目法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议题,未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情况。

(三)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持续加强对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跟踪指导,定期统计各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到位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目前除白水县外,其他均已到位。二是制定出台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3年)>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近三年执法队伍素质的提升目标,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地落实。三是扎实推进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先后召开16次专题会,印发简报20期,对全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系统暗访执法场所561次,走访座谈企业1806个、座谈从业人员8178次、培训执法人员10157人次、复查案卷1487卷。共梳理排查突出问题62个,约谈执法人员6人,警告1人,严重警告1人,开除1人,目前排查出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组织开展2021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由厅领导带队,对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9个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9个高速路路政执法支队以及17个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共计36个执法单位进行了检查。在交通运输部组织的2021年执法检查中,我省有2个执法单位和4名执法人员受到交通运输部通报表彰。五是参照交通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对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规范,现已形成初稿,共计49种,为执法人员规范文书制作提供指引。六是加快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前往云南省调研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到各地进行初设调研,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批。七是对标《陕西省全面推行行政“三项制度”指标体系》,组织各地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结合执法检查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八是积极对接省财政厅、司法厅,调研了解我省公检法、行政执法部门和外省相关执法部门的主要做法,确定我省交通运输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方案,目前集中采购招投标工作已经完成。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效能。一是对全省《2019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中依据不足或与改革精神不符、与工作实际脱节的61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修订,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审批层级等要素,取消15项、下放9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形成了《交通运输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报送省审改办。二是梳理形成23项全省交通运输涉企经营许可改革事项(含自贸区3项),逐项明确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指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按照直接取消审批2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8项、优化审批服务12项的要求分类推进改革,推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三是全面推动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截止11月底,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计划开展行业“双随机”抽查427批次,抽取市场主体1766家,依法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1540次。四是推动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工作,推进审批事项“网上好办”、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推动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掌上好办”,按期完成资源目录和供需清单编制、证照数据汇聚、办件库对接、上线服务事项等工作。

(五)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落实法律顾问事前参与制度,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及政策文件等,在作出决策前先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2021年以来,我厅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审核意见120件,助力机关依法高效履职,守牢了法律风险保护屏障。

(六)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行业稳定发展。一是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认真收办群众来信、详细记录群众来访、大力宣传网上信访渠道。对全部信访信息及时转送、交办责任单位依法办理、答复群众,对重要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制、领导接访下访制,切实有效维护群众权益。二是坚持把12328打造成运输服务监督的“晴雨表”、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服务民生的“好帮手”。组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12328服务监督电话涉及执法领域投诉举报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投诉举报线索台账、投诉举报线索不满意工单台账,逐项销号清零。三是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对一起当事人不满我厅未及时回应“履职申请”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积极向交通部进行答复,最终交通运输采纳我厅答复意见,驳回当事人申请。2021年没有收到行政诉讼应诉通知。

(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1年,我厅通过网站主动发布信息1726条,其中政务信息998条,文件108份,政策解读17期,通知通告91条,招投标信息52条,在此基础上,扎实做好政民互动平台的建设工作,通过平台回复网友咨询提问449条,举办领导访谈10期,较为全面的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系统解读。对公民法人通过省厅网站提出的9条信息公开申请,进行了回复办理。

(八)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总结“七五”普法成效,制定印发了《陕西省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部署“八五”普法。二是邀请西北大学张炜达教授就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厅机关全体干部和厅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作专题讲座,为厅机关全体干部配发《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行政处罚法新旧对照与重点解读》等学习资料,帮助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在省委普法办举办“国家安全专题”学法用法考试中,我厅平均成绩95.52分,获得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优秀单位。三是联合陕西省交通控股集团在南五台服务区联合进行“12·4”宪法宣传活动,积极向过往的司乘人员及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并就大家关心的法律问题,邀请专业律师免费进行法律咨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增强建设法治交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持续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一是结合《法治陕西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陕西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进一步明确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我省法治交通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是进一步推动综合执法改革向纵深推进。督促各市(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尽快结合部门“三定”方案,制定公布市级目录,明确市、县(区)两级的事项划分和具体承担主体,压实查处违法责任。督促指导各级综合执法机构加快人员划转,全面履行职责,以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和执法隐患排查防控为着力点,加快建立完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明确职责边界,理清监管事权,促进综合执法机构深度融合。

三是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制定出台《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建立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聚焦执法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管理机制,推进问题查摆整改常态化,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治理。

四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抓好《陕西省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工作方案》落实,加强精准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和法治素养,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是统筹推进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初步完成信息系统软件开发部署工作,尽快实现对执法人员、执法案件、执法监督与评议考核、执法公开的全流程管理。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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