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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高速公路太凤线太白至凤县(陕甘界)公路太白至田坝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厅建设处 发布时间:2016-09-28 22:35:22 点击量:14521

1.招标条件

省级高速公路太凤线太白至凤县(陕甘界)公路列入陕西省公路“十三五”发展规划。该项目太白至田坝段控制性工程已由陕西省发改委以陕发改基础函[2016]1278号文件批准建设,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陕交函[2016]848号文件批复该项目太白至田坝段路基桥隧、路面、房建、机电、绿化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按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业主为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太白至田坝段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省级高速公路太凤线太白至凤县(陕甘界)公路太白至田坝段路线起于太白县西侧咀头镇阳坡湾处,设连接线与G244及姜眉公路太白过境段相接,在田坝处设枢纽式立交与银昆高速相接,建设里程30.493km。为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5.5米,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省级高速公路太凤线太白至凤县(陕甘界)公路太白至田坝段路基桥隧、路面、房建、机电、绿化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划分1个标段(TF-01标段),计划总工期为 4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

起讫桩号

路线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TF-01

K0+000~K33+619.681

30.493

设计内容:

1、包括全线(K0+000-K33+619.681)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机电、房建)、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勘察工程、筑路材料、施工方案等施工图设计、编制预算

2、界桩预制及敷设、征地拆迁图及征迁费用详表、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等。

施工内容:

1、起讫桩号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房建、机电、绿化、收费大棚、消防等路线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2、缺陷责任期修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类别

资  质  要  求

TF-01

勘察设计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

施工

同时具有下列或其以上资质: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2)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3)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4)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5)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6)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一级);

7)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8)城市园林绿化二级;

9)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收费、通信、监控综合系统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

10)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城市园林绿化除外)。

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类别

业  绩  要  求

TF-01

勘察设计

2011年(含)至今,完成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合同段工作(交通安全设施、房建工程、机电工程、绿化等专项设计标段业绩不计),累计总里程不少于80公里。

施工

2011年(含)至今:

1)完成过6个或以上高速公路路基桥隧工程施工合同段任务,且总里程不少于80公里(双幅);

2)完成过高速公路桥梁工程总里程不少于20公里(单幅);

3)完成过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总里程不少于6公里(单幅);

4)完成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合同段任务,且总里程不少于40公里(双幅);

5)完成过1个或以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合同段;

6)完成过1个或以上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合同段。

3.2 本次招标投标人可以独立投标,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和绿化工程施工单位除外)。

3.2.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按专业可划分为三类,分别为:1、设计单位;2、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包括路基、桥梁、隧道和路面工程;3、附属工程施工单位,包括交安、房建、绿化、机电、消防等工程。

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牵头单位可以是设计单位或主体工程施工单位

4)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5家(含5家)单位。

5)联合体各方以及与其具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投标

3.3投标人所填报的设计、路基、桥隧、路面、交安、机电等工程的业绩必须已录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并可查询到。投标人填报业绩时,需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关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本次投标所使用业绩的项目名称,评审时将按投标人填报的业绩进行网上核对,并以核对后信息为准。投标人通过读锁登录的方式打印出的“项目业绩信息”截图不予认可。

3.4 本路段的初步设计单位、设计咨询(含地勘监理)单位或其附属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一家单位参加本标段投标,若出现该情况,将同时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929日至20161010(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西安市太白南路9号)1709室购买招标文件。

4.1.1独立投标人持①单位介绍信;②经办人身份证;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上述②~④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1.2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持①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持牵头单位介绍信;②联合体全体成员单位授权牵头单位人员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详见招标人网站公告附件);经办人身份证;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及技术资料)每套售价3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112815:00时,地点为西安市环城东路南段9号陕西高速神州酒店(详见酒店公告)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及上发布。

7.关键内容公示

招标人将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www.sags.com)上,对招标文件关键内容进行公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太白南路9号         

邮    编:  710065                    

联 系 人:  黄先生、赵先生            

电    话:  029-87832043              

传    真:  029-87832158              

                                                

                                          

                         2016  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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