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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通告

来源:收费中心 发布时间:2013-06-07 17:23:53 点击量:24827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0号)精神,省政府决定于2012年12月31日24时起取消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含2012年新建成通车的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高速公路、政府还贷一级收费公路和经营性一、二级收费公路不在此次取消收费范围。现将撤销的已运营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以及保留的政府还贷一级公路和经营性一、二级公路收费站所在地市和站名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撤销的已运营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共62个)

西安市(3个):沣河、新丰渭河桥、泾未渭河大桥收费站。

宝鸡市(4个):太白、火烧寨、县功、长桥收费站。

咸阳市(6个):云阳、永寿、冉店、漠谷、沙河桥、阡东收费站。

铜川市(5个):金锁关、淡村、红土、柳林、玉皇阁大桥收费站。

渭南市(9个):金水沟大桥、许庄、沙王渭河大桥、程家、永丰洛河大桥、汉马、白水河大桥、渭蒲渭河大桥、大华收费站。

延安市(12个):甘谷驿、湫沿山、吉子湾、京兆、牛武、黑山寺隧道、青化砭、云岩、高桥、顺宁、张寨、财神梁隧道收费站。

榆林市(11个):鱼河、寨则湾、西沟、郭家伙场、前鸡、青云、野芦沟、郭家湾、石壑则、中鸡、锦界收费站。

汉中市(5个):武侯、七里坝、马道、南河、七里店收费站。

安康市(4个):饶峰、关庙、池河、凤桥收费站。

商洛市(3个):商南、武关、四皓收费站。

二、保留的政府还贷一级公路收费站(10个)

西安市(4个): 临潼、谭家、子午、团标收费站。

宝鸡市(1个): 孙家收费站。

咸阳市(1个): 烟霞收费站。

渭南市(1个): 渭富渭河大桥。

榆林市(2个): 店塔、转龙湾收费站。

汉中市(1个): 铺镇收费站。

三、保留的经营性一、二级公路收费站(10个)
西安市(1个):蓝田收费站。
宝鸡市(1个):常兴渭河大桥收费站。

咸阳市(2个): 双照、乾县收费站。

榆林市(5个):房塔、张家渠、张板崖、盘塘、华莲黄河大桥收费站。
商洛市(1个):构峪收费站。
监督电话如下:
029-88869090(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029-68936046(陕西省财政厅)
029-12358  (陕西省物价局)

029-12122   (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

 

                                                 2012年1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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