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工程质监站积极督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时间:2026-01-07
来源:安全监督科

近日,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了《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二批)》(以下简称《第二批目录》),旨在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风险,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批目录》包括通用、公路和水运三个部分,共计10项内容,其中禁止类5项、限制类5项。每项内容明确了名称、简要描述、淘汰类型、限制条件与范围,以及可替代的工艺、设备或材料。公告要求,自2026年6月1日起,相关从业单位须全面停止使用《第二批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并严禁在限制条件与范围内使用所列限制类内容。

此前,交通运输部已发布第一批淘汰目录,共涉及29项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第一批目录实施以来,我省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积极推进落实,有效淘汰了一批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行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取得了显著成效。《第二批目录》生效后,两批目录累计淘汰内容达39项,将进一步提升行业安全标准化水平,促进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目前,省交通工程质监站正在督促我省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开展两批次目录专题宣贯学习,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要求新开工建设项目在方案制定、工艺工法谋划等施工准备阶段,提前做好淘汰工艺与现场施工的衔接规划,并鼓励各参建单位以全面贯彻执行两批次目录为契机,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开展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提升项目本质安全水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陕西省公路局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0723号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电话:029-88869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