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版 | English | 繁简体 | 无障碍 | 长者模式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宣贯及制定说明
时间:2025-03-11 16:18
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一、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

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现行上位法律法规及相关战略规划、制度文件均进行了修订,应急预案编制作为加强应急管理、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发生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成为推进行业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未来一段时期,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规模将持续保持高位,工程建设难度不断加大,施工环境日趋复杂,风险隐患尤其是重大风险隐患仍需进一步遏制、消除和防范。由于2013年厅印发的《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失效,且原应急预案体系与现阶段部省应急预案体系差异较大,故在《陕西省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的综合预案框架下,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实际,厅建设处重新编制形成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简称《预案》)。

二、《预案》修订稿意见征求情况

为做好《预案实施相关衔接工作,厅建设处依照《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征求意见稿)》框架结构和条款内容,在《陕西省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的综合预案框架下,厅建设处重新编制形成了《预案》,修订稿征求意见工作流程分四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处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等7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交应急发[2017]135号)《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关于征求<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交安监水函[2024]94号)要求,编制形成了《预案》,并向各市交通局、厅直属事业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书面征求意见。厅建设处共计收到27条意见,经分析和研究,采纳了24条意见。

(二)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函[2024]120号)要求,厅建设处组织5名来自应急、工程、经济、安全管理等不同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预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共提出29条意见,吸收采纳27条,未采纳2条。

(三)1230日,厅建设处将《预案》送达征求了永嘉信律师事务所意见,该事务所以陕永律交通厅审第259号书面回复无不同意见。

114日,厅领导召开专题会对《预案》进行了研究讨论并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厅建设处根据会议上各单位意见和领导指示对《预案》部分条款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再次修改后征求参会单位和处室意见。

三、《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共包括8章内容,分别为总则、应急组织机构和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处置、应急保障、附则、附件。

(一)第一章  总则

该章共6项对《预案》编制目的和依据、事故分级、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案体系等予以明确。

(二)第二章  应急组织机构和体系

该章共4项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组成、厅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日常工作机构及其职责、职责下设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市县级及项目级应急组织机构成立要求、协作联动机制等逐一明确。

(三)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该章共3项对预警预防机制内容、监测要求、预警信息来源、预警方式、预警级别及发布、预警信息接收与传达、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项目参建单位预防工作予以规定。

(四)第四章 应急响应

该章共7项对事故发生后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先期处置、事故响应分级、响应程序、响应终止条件、各级响应处置及信息发布要求予以规定。

(五)第五章  善后处置

该章共5项对事故发生后社会救助、人员安抚、物资征用补偿、事故总结评估、调查及原因分析等工作要求予以明确。

(六)第六章  应急保障

该章共7项对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项目参建单位在人力、财力、物力、通信资源配置进行要求,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项目参建单位应急培训、预案演练工作提出了要求,同时明确了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与奖惩机制。

(七) 附则

该章5项对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项目参建单位预案评审、备案等要求进行了规定,明确了预案修订需要的情形、有效期及实施时间。

(八) 附件

该章3项分别是《应急响应流程图》《应急管理体系架构图》《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


政策原文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0723号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