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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0福银高速西安至陕鄂界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25-11-12 19:20
来源:厅建设处

1.招标条件

G70福银高速西安至陕鄂界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已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70福银高速西安至陕鄂界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2512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和财政,现已全部落实。招标人为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70福银高速西安至陕鄂界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路线起自西安市蓝田县三里镇席家河,经商洛市商州区、山阳县,止于商洛市山阳县漫川关(陕鄂界),全长157.48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内容和制度体系建设。其中路线工点1处(双幅)实施路基改桥、路基路面工点120处、桥梁工点223座(单幅)、隧道工点24座(双洞)、交通安全设施提升路段118.7公里,同步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体系。批复预算总金额223548.3228万元,批复建安费198296.1651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G70福银高速西安至陕鄂界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按照建养一体化模式,每个项目设置一个建养一体化总承包标段施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养护期60个月(缺陷责任期6个月)。养护期自施工期的缺陷责任期满后起算。实际开工时间、工期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施工标段

起止桩号

路线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工期

FY-SG1

G70福银高速西安至陕鄂界段

157.48

1)施工期:本项目路段范围内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包括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

2)养护期:为本项目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期工点的日常维修(不含日常保养),具体指桥梁下部因洪水冲刷引起的桩基外露、临河挡墙的局部掏空、路基边坡防护及支挡结构物、隧道边仰坡防护、排水设施的修复工程。

施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养护期60个月(含缺陷责任期6个月)。养护期自施工期的缺陷责任期满后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资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质最低要求

  

FY-SG1

一、投标人独立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具备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6)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7)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8)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1.承担主体工程(含桥隧、路基)及养护工程施工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具备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同时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6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承担路面工程施工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承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2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FY-SG1

2020年(含)以来,同时满足:

一、施工业绩

1.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本次招标“土建工程”所指包括路基或路面或桥涵或隧道,以下相同)施工合同段路线长度累计不少于20km(全幅);

2.独立完成过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桥梁工程长度累计不少于3km(以单幅计);

3.独立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合同段

4.独立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合同段。

二、养护业绩

至少完成过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段,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

注:1.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 业绩以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截图为准。

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按照各联合体单位相应业绩之和确定联合体具有的业绩。

4.如果同一业绩同时包含上述一项或多项施工内容,则根据各单位承担专业予以计算认定相应类别专业工程的业绩。

3.1.3投标人须满足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工程内容和相应的资质要求,划分为主体工程(含桥隧、路基)养护工程施工专业、路面工程施工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专业3个专业类别。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最多3(含3家)单位,各成员须具备承担相应专业的施工资质养护资质

3.2.2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是主体工程(含桥隧、路基)及养护工程施工专业分工的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施工期、养护期施工负总责。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所属员工。

3.2.3同一专业分工只允许由一家成员单位承担。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按照各单位相应业绩之和确定联合体的业绩。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5联合体各方以及与其具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投标。

3.2.6联合体各方应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每个投标人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同一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获得本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标段的中标资格(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如先获得施工监理或中心试验室中标资格,将取消其施工标段中标资格, 如先获得施工标段中标资格,将取消其施工监理或中心试验室标段中标资格。

3.6招标人同期实施G5京昆高速西安至陕川界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筒车湾至棋盘关段)和G70福银高速西安至陕鄂界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两个项目的施工招标工作,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若出现同一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仅对联合体牵头单位要求)在多个标段综合得分同时排名第一的情况,则推荐其在投标报价高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由其他投标人按综合评分排名依序递补。

3.7“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3日00:00至2025年11月18日17:00,使用CA数字证书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单位对公账户一次性提交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转账时应注明“FY-SG1标段施工”内容。投标人在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后,将“招标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联合体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书、网上投标确认单、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电汇回单(其中所显示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扫描件(扫描件均需盖投标人单位章)发送至电子邮箱:3487119721@qq.com。若招标代理发现上述材料中的账户名称、单位名称等基础信息不一致的,招标代理将予以拒绝,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按原路径退还投标人。招标代理确认登记及缴费信息后, 投标人可于2025年11月18日17:00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文件,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户:

户名:陕西交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9903275010802

开户行:招行西安科技路支行。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使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编标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3日上午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大厅公告)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电子招标投标

6.1 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交通建设领域推行全类别电子化交易的通知》(陕交发〔2024〕46号)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6.2 投标人需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诚信入库及办理 CA 数字证书业务,办理地点为陕西省体育场体教公寓B座北侧裙楼,为避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见《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

6.3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需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打印网上投标确认单。招标人确认登记及缴费信息后,投标人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遗书等其他相关文件。

6.4 投标人应使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编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和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招标文件补遗书将发布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敬请留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9号

邮编:710065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9-8886945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交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六路60号20楼

邮编:710065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029-8881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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