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至铜川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交运[2009]2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专项建设资金和银行贷款。因第一次招标中标人放弃中标,经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现拟对本项目路面工程沥青供货XT-Q03标段重新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路线全长为62.031km,主线起点西安市绕城高速公路吕小寨立交至泾阳立交按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泾阳立交至终点按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
本次沥青供货招标为XT-Q03一个标段,计划供货时间为:2011年7月1日至7月31日。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 |
桩号 |
里程(km) |
估算数量 |
计划供货期 |
XT-Q03 |
K0+000~K62+800 |
62.031 |
基质沥青5855吨,散装供应(A级90号道路石油沥青);SBS改性沥青8787吨,散装供应(基质沥青为A级90号道路石油沥青。) |
2011年7月1日至7月31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沥青材料生产或经营资格,供应进口沥青的供货人应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外贸经营权资质;2006年(含)以来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沥青供货标段,并且沥青供货累计不少于50000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与改性生产单位合作进行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为具备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沥青材料生产或经营资格(供应进口沥青的供货人应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外贸经营权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与具备改性沥青批量改性生产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合作申请,合作体牵头人为基质沥青的供应方。合作体中基质沥青供货单位2006年(含)以来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沥青供货标段,基质沥青供货累计不少于50000吨业绩,改性沥青供货单位2006年(含)以来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改性沥青供货标段,改性沥青供货累计不少于30000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一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供应一个沥青品牌,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方法
本次沥青供货标段的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如果在同一标段有2个或以上投标人持有一个沥青制造商出具对同一品牌沥青的授权书,则对此品牌投标人商务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打分,对其中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该品牌其它投标人报价文件不予开标。
5.1 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6月4日至2011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在陕西省铜川新区咸丰路中段银河大酒店6406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3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高速神州酒店(西安市环城东路9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及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招标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友谊东路428号
邮 编:710054 联系电话:(029)87832635 传 真:(029)87832157
联 系 人:李先生、刘先生
二〇一一年六月
注:投标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