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为高质量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交通运输部近期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试点工作重要意义
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情、着眼全局、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切实将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作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陕西实践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交通强国建设的内生动力和外在活力,持续推动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探索创新。
二、全力推进,高质量抓好交通强国试点工作
既有试点任务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点验收有关要求,紧紧围绕2025年10月底完成部级验收的目标,关死后门、倒排时间、压实责任,抓好试点任务自评估、成果报送、验收申请等各环节工作。2024年新增试点任务实施单位要严格对照交通运输部试点工作批复意见,围绕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果的目标,强化进度质量管控,以点带面,先行先试,确保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
三、认真谋划,积极做好新增试点申报准备
各相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牢牢把握中省最新政策机遇,认真研究、提前谋划,积极做好新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申报准备工作,确保充分发挥我省试点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中的突破、示范、带动作用,为推动交通强国建设多贡献陕西智慧、提供陕西样板。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5月9日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