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陕西交控集团,各高速公路PPP项目公司: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合规指引的通知》(交工路规〔2025〕1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就第四条不合理投标资格条件或评标(审查)标准,以“(六)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为例:“特定行业的业绩”,如高速公路服务区房建招标,业绩不能限定高速公路服务区房建项目,可以是其他类似房建工程如市政、住建项目等;“特定奖项”,不能限定长安杯奖项加分,可以对同等级奖项同等加分等。诸如此类,供参考。
二、请各市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各市投诉受理联系方式报送我厅,我厅将建立省市招投标受理联系清单,并按要求予以公布。
三、各市交通运输局应按照属地管理权限,制定市、县两级招标投标投诉受理联系清单,并在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联系人:曹晓娟,联系电话:029-88869152,
邮 箱:327845749@qq.com。
附件:陕西省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受理联系清单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