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省水路交通发展中心、省交通工程质监站,陕西交控集团,各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河道滩区管理,规范滩区治理及各类活动审批、实施、运行、验收等全过程监管,依法维护河道滩区水事秩序,保障河道行洪通畅,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编制了《陕西省河道管理范围内滩区治理及有关活动负面清单(2025年)》。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河道管理范围内滩区治理及有关活动负面清单(2025年)》的通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8月1日
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印发《陕西省河道管理范围内滩区治理及有关活动负面清单(2025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