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中心: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交办运函〔2024〕1574号)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