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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6-02-10 16:33
来源: 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秦榆建工有限公司、陕西华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取得了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秦榆建工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取得了隧道养护乙级资质、陕西华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6日取得了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2025年我厅在公路养护资质年度监督检查中发现,上述3个资质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等条件不满足有关资质标准要求,按照程序经整改后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陕西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现做出以下行政许可决定:

撤销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证照编号:陕-GY-916100000817157362)、秦榆建工有限公司隧道养护乙级资质(证照编号:陕-GY-91610402MA6XUADE6Q)、陕西华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证照编号:陕-GY-91610000694915714P)等3个资质。

请你们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原许可证书交回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陕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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