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交法发〔2021〕115号)要求,我局对《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中涉及海事行政处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更新,形成了《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现予以发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