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中心: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成本测算规范〉等12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第37号)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7月1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第37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成本测算规范》等12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