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相关高校和企业:
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陕西省地方标准申报指南>的通知》(陕市监函〔2025〕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陕西省交通运输领域地方标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要求的项目。
(二)符合《2025年陕西省地方标准申报指南》要求,且属于交通运输领域的项目。
(三)《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24〕1022号)明确需修订的地方标准项目。
(四)优先推荐有陕西交通科技项目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支撑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主导单位(第一起草单位)应是独立法人单位,能满足项目实施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
(二)项目负责人(第一起草人)应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且为主导单位的在职人员。起草组成员应真实体现其在标准起草工作中的作用,应当掌握标准化法律法规、熟悉地方标准制定程序,具有起草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工作经历。
(三)2025年度立项的地方标准应当在计划下达后12个月内完成送审稿报送工作,逾期未完成的,该项地方标准计划自动终止。
(四)未按规定完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工作由陕西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组织初审后报省厅审定。
(二)申报材料包含:
1.《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2.标准草案(应明确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标准文本要素完整。拟修订的标准,还应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3.标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含标准适用性分析、宣贯培训计划、实施情况调查计划、推动标准实施、标准实施效果评估等相关举措);
4.标准内容涉及知识产权的,应当提供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证明性文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按照申请书、标准草案、标准实施方案、其他补充资料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地方标准申报工作只受理一次,各申报单位汇总各自单位申报的所有项目后统一出文报送,并于2025年3月14日前将所需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送至省交通标委会(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六路60号),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同时提交。
附件:1.《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陕西省地方标准申报指南>的通知》
2.《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 党 振 宇 029-88869067
省交通标委会 程吉里元 18192202728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1月24日
1.《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陕西省地方标准申报指南>的通知》
2.《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