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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应急管理办公室西北大学关于2015年在全省招收应急管理方向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5-11-16 18:54
来源: 省交通运输厅

厅直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应急管理办公室西北大学关于2015年在全省招收应急管理方向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通知》(陕应急办函﹝2015﹞11号)转发给你们,请广泛征求意见,并认真做好报名推荐工作。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应急管理方向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并积极创造条件,将此项工作列入培训计划。各单位要认真动员、踊跃推荐,鼓励员工在职攻读应急管理方向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详细掌握本单位报名人数及名单,并按文件要求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学习。

二、所在单位应在学习时间上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员工取得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后,在学习费用上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给予尽可能多的支持。 

三、为了减少审批程序,节省时间,方便考生,提高工作效率,厅机关考生由省厅人事处负责报考资格审查推荐工作;厅直各单位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查,报厅人事处进行审定,并由厅人事处通知考生进行报名及考试。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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