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档案局关于安康市农资总公司“2.13”火灾损毁档案情况的通报》(陕档发[2012]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通报精神,提高档案安全保管意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并于近期组织档案保管自查,整改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厅办公室拟于8月份对各单位档案安全保管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档案室安全防护措施,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请各单位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2年7月底前报厅办公室。
联系人:杨青青
联系电话:88869135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