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档案馆《关于印发〈宝鸡至牛背(陕甘界)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意见〉的函》(档指函〔2011〕 号)转发给你们,按照验收意见,宝鸡至牛背(陕甘界)项目档案符合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档案专项验收要求,通过档案专项验收。希望你们认真落实整改意见,继续做好竣工阶段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并按照《交通档案进馆办法》的要求,做好相关档案的移交准备工作。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