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国资委等四厅局《关于加强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和规范国有产权变更有关事宜的通知》(陕国资产权发〔2011〕15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情况请及时报厅监管组。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