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厅函政法〔2011〕21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